一、報名條件
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申請參加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二、免試條件
1、凡符合報名條件,并在2002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