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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海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結合公共管理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及安排》,規范公共管理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保障2015年復試工作公開、公正、公平、有序進行。
一、復試組織管理
1、學院根據學校要求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提出建議錄取名單等工作。
2、對各專業復試工作組的成員進行復試紀律、政策等方面的培訓。
3、制定復試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評分辦法。
二、復試內容及成績
復試包括筆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三部分,復試成績滿分為400分。
1、筆試方式及成績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命題以重點考察考生綜合應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的能力為原則。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具體時間為:2015年3月20日18:30-20:30,地點安排由研究生院統一公布。
2、外語聽力測試及成績
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具體時間為:2015年3月20日18:00-18:20,地點安排由研究生院統一公布。外語聽力測試滿分為50分。
3、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
(1)外語口語由學院組織進行單獨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綜合面試方式及成績
綜合面試滿分200分,學術型研究生重點考察學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創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專業學位研究生則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的考查,同時考察考生的實踐能力和職業發展能力。
三、復試提交材料
考生復試時除須提供研究生院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 交 材 料 | 份 數 | 備 注 |
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生證等) | 1 | 原件 |
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所在單位教務或檔案部門公章) | 1 | 原件或復印件 |
發表的文章、獲得獎勵的社會實踐報告等 | 1 | |
各類證書(英語四六級、計算機等級考試、各類競賽獲獎等) | 1套 | |
考生認為有助于專家組了解其個人情況的其它材料 | 1套 |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和錄取方式
1、復試成績為筆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工作小組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情況(志愿優先的原則)和考生總成績,按總成績排序,提出各專業建議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批。其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均不予錄?。孩俟P試成績不合格;②外語聽力成績不合格;③面試成績不及格。
2、錄取類別按照《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
1、學術型碩士的綜合面試時間為2015年3月21日,社會工作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綜合面試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報到時另行通知。
2、體檢時間為2015年3月21-22日,體檢地點:江寧校區校醫院(位于江南駿園),考生報到時繳納復試費、體檢費、簽領體檢表并貼照片加蓋學院公章。
3、免試推薦生和本年度申請入學的往年保留資格生不參加復試。
4、本實施細則中未盡事宜按研究生院《辦法》執行(請在河海大學研究生院網頁內查看)。
5、本細則適用于公共管理學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細則另行制定。
6、本實施細則解釋權歸公共管理學院。
公共管理學院(公章)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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