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我是2009年9月考起的村官,2012年9月第一個服務期滿三年,后2012參加了續聘,續聘的第二個服務期滿兩年,參加了年底考核且考核合格,(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都在服務村工作)在2014年10月30日辭職,我是否滿足,“含身份未發生變化的續聘期,在2013年到2015年屆滿的條件”??可以報四項崗位嗎?謝謝!
回復:第一段不符合??吹诙危温殐赡甑模仨毈F在在崗才可以,不在崗的不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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