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答: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根據公布的面試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報考非公安系統筆試成績計分的公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50%;報考公安系統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40%+公安基礎知識成績×20%。
專職翻譯職位允許在面試前加試專業科目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后,專職翻譯職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8的比例,確定專業科目考試人選;專業科目考試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省直部門專業科目考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市以下部門專業科目考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