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遠市第一中學,地處滇南重鎮開遠市靈泉東路288號,創辦于1917年,是一所歷史悠久、享譽滇南的學校,是云南省一級完中。
一.2011現場招聘。
2011年3月9日我校在云南師范大學龍泉路校區參加云南省首屆免費師范生供需見面會,歡迎你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參加面試。
二.2011年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
三.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其以上學歷,部分特殊崗位可放寬至初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1993年3月28日—1976年3月28日期間出生,部分特殊崗位年齡可放寬,具體見崗位信息表),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紅河州2011年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參加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5年內的不得報名;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
此次公開招聘報名通過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24日至2011年3月28日??忌卿浖t河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先注冊再按系統提示報名,成功報名后第三天重新登錄紅河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查看是否審核通過,未通過者請重新選擇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通過者可在本網站的網上繳費系統繳納100元報名費(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1年3月31日。報名結束后因崗位達不到1:3開考比例不開考的考生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辦理退費,改報時間為2011年4月11日,退費時間為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21日。但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鑒于部分崗位的特殊性,屏邊縣的電視臺播音員崗位,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用人單位、紀檢監察共同負責現場初試,初試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其進行網上報名,以上崗位的初試時間為3月25日至26日,3月27至28日由人社部門錄入報名信息并繳費。初試具體地點以屏邊縣人才服務中心通知的為準。
六.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初審
2011年的網上報名初審將采取系統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先由報名系統對考生的“性別、民族、戶口、年齡、學歷、學位、報到證或登記證、學歷類型、畢業年份”等9項信息對照招聘崗位條件進行系統自動審核,符合崗位條件審核通過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照片、專業、崗位其它條件”等3項信息對照招聘崗位條件進行人工審核。網報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對紅河州戶口(或紅河州生源)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年齡在35歲(197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目前仍持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尚未就業的,考生的年齡可在崗位限定的年齡上放寬5歲,但最高不超過35歲。
2、資格復審
綜合素質考試結束后,只對進入專業素質考試的考生進行復審,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是對照崗位信息,查驗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是否一致。屆時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該考生的專業素質考試資格,并按照崗位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在專業素質考試當天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只進行一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2011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可先由畢業院校出具畢業時間、專業名稱等相關證明,考生提交證明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但錄用審批時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
七.打印準考證時間
綜合素質考試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考生可登錄紅河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4日。特別提醒:請各位考生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信息,并注意準考證上標明的考試地點、時間和考場規則,以免耽誤考試。
八.考試方式及科目設置
根據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有關規定,此次考試分為綜合素質考試和專業素質考試。
綜合素質考試:綜合素質考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原則上設置1:3的開考比例,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確需開考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崗位學歷層次要求碩士研究生以上的,考生可免綜合素質考試,但崗位學歷僅要求本科及以下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考生仍須參加綜合素質考試。取得崗位要求的注冊會計師、律師資格、工人技師資格的考生可免綜合素質考試。取得崗位要求的助理執業醫師、執業醫師資格的考生分別報考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崗位的可免綜合素質考試。
綜合素質考試科目:
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綜合知識》
2011年5月14日下午2:30至4:30《職業能力測試》
專業素質考試:教育系統中的教學崗位專業素質考試原則上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衛生系統中的醫學類崗位原則上采取跟班作業考核的方式進行;教育、衛生系統中的其它崗位和其它行業系統采取專業提問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屬事業單位專業素質考試方案由用人單位制定,經主管部門核準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于2011年6月15日前制定專業素質考試方案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2011年6月22日公布實施方案并由各縣市及州屬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全州專業素質考試在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州屬各單位)自行確定。
2011年開遠市、彌勒縣、瀘西縣、元陽縣、紅河縣、屏邊縣招聘的部分崗位,采取不明確到具體招聘單位,將同類型崗位合并為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經過綜合素質考試和專業素質考試后,按總成績的排名采取不同方式確定擬錄用單位,其中開遠市、瀘西縣、紅河縣、屏邊縣采取“選崗”方式確定具體的擬錄用單位,彌勒縣采取“抽簽”方式確定具體的擬錄用單位,元陽縣采取“分配”方式確定擬錄用單位,最終以6個縣市公布的實施方案為準。其它州屬崗位和縣市崗位擬錄用人員的確定仍然按本簡章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綜合素質考試復習教材到紅河州人才市場和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人才中心)購買。
九.專業素質考試人員的確定
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出來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內地縣市、邊疆南部6縣(元陽、紅河、綠春、金平、屏邊、河口)、特殊崗位三個合格分數線。
特殊崗位是指招聘崗位中屬于以下幾種類型的崗位:一是一師一校的教師崗位;二是少體校或同類型的教練員崗位(各類體育運動專項教練員等);三是文藝表演及同類型的崗位(演員、歌手、樂師等);四是工人技師崗位(廚師、焊工、鉗工、駕駛等);五是特殊行業技能人才崗位(播音、主持、翻譯、殯葬等)。
對村委會干部、社區干部、農村鄉鎮代課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考生可申請加分。具體標準為: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考生,任職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參加“三支一扶”的考生,在服務期間每工作滿一年加一分,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加4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考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獲云南青年志愿服務金獎、銀獎、銅獎獎章的,分別加4分、3分、2分。村委會干部、社區干部、農村學校代課教師的考生,每工作滿一年加一分,最高不超過5分(對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崗位的考生不享受此加分政策)。以上均只對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加分,按加分后的綜合素質考試成績進行崗位名次排序。申請加分考生須在5月20日前到各縣市人社局提交加分申請(申請表格式詳見附件),超過期限提交的視為無效,各縣市于5月23日前匯總交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招聘一崗一人的崗位在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試人選;招聘一崗多人的崗位在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試人選。招聘一崗多人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不足3人或招聘一崗一人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不足5人的崗位,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實際考生,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試人員。
被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試的考生,分別由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領取專業素質考試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取消該考生的專業素質考試資格,從該崗位的其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有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主動提出放棄專業素質考試的,可從該崗位的其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擬錄用人員的確定
專業素質考試結束后,對各考生的總成績按報考崗位進行名次排序,按各崗位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政審)人選,體檢、考核(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1、總成績的計算:總成績=綜合素質考試成績40%+專業素質考試成績60%。免綜合素質考試的碩士研究生和取得崗位要求注冊會計師資格、律師資格、工人技師資格、助理執業醫師、執業醫師資格的考生,其專業素質考試的成績即為總成績。
2、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分別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生填寫《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表》并統一帶隊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根據《關于做好我州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的通知》紅人通[2010]76號文件要求,嚴禁在體檢中對考生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3、考核(政審)由用人單位負責,考核(政審)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
4、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的,從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核(政審)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被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各階段的考試成績分階段在紅河人才網上公布。
6、崗位調劑。為提高招聘效率和合理分配人才資源,解決人才資源過度集中的矛盾,對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采取崗位調劑的方式解決。按照公告的調劑原則和程序(公告另行公布),由用人單位及考生提出書面調劑申請,經過公示、體檢、考核(政審)等程序后予以錄用到調劑的崗位。
十一.錄用及錄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單位填寫《紅河州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報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于2011年8月20日前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2、報批時須附材料:《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業單位招聘干部審批表》或《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業單位招聘工勤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一份;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復印件一份;《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崗位條件要求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或2011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須提交)。
3、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管理,并實行人事代理。
十二.紀律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考過程由州縣兩級人社部門邀請紀委機關、人大機關、保密部門的有關人員參與監督,或由用人單位專職負責紀委工作人員進行監督,考生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當地紀委機關、人大機關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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