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經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同意,致公黨紅河州委決定面向全州縣級以下機關公開遴選1名公務員到致公黨紅河州委工作。
一、遴選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0日);擔任科員及以上職務的人員;
(三)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四)熱愛民主黨派工作,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及公文處理能力,能積極協作配合,有較強的工作執行力,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
(五)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2月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九)非中共黨員;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要求
遴選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符合遴選條件人員經所在單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下同)同意后,填寫《致公黨紅河州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二份,由所在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
1、報名時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1份(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
(2)《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須經本人所在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
(4)本人主筆的重要材料1-2份。
2、報名時間: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31日(周末節假日不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致公黨紅河州委辦公室(蒙自市州級行政中心州政協辦公大樓125室、126室)。
4、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請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
咨詢電話:3730651(傳真)致公黨紅河州委辦公室3715184
三、資格審查
致公黨紅河州委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http:/www.hhzrc.cn)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組成。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遴選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經歷業績評價按照州委組織部的相關規定和辦法執行。致公黨紅河州委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