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之前在一國有銀行工作,去年10月辭職。在崗期間繳納了社保。
因為第一次參加工作,我根本不知道有失業證這回事。還去辦理了檔案轉移,從單位轉到家附近的人才市場,從昆明轉到了紅河州,以為這樣比較方便。
但是現在簽訂新的勞動合同需要失業證,經向原單位人力資源部老師咨詢得知,正確的辦理方法是他們把我的檔案轉去失業中心辦理,可我已經將檔案轉去了人才市場,已經辦不了失業證了。
我又聽朋友說可以到戶口當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但我的社保是買在昆明,我的戶口又在紅河州。
我這個情況還可以辦理失業證嗎?怎么辦理呢?對以后考公務員有什么影響嗎?
回復:還請速聯系戶口所在地勞動局咨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