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的鄉鎮只有三四名村官,有的鄉鎮則有二十多名,每個鄉鎮選一名,那合理嗎?
2.雖然考試不能完全體現出一個人的能力,但是目前仍是一種大家都比較認可、較為公平的方式,如果光憑鄉鎮上的考核來決定,鄉上一把手說了算,怎么能體現公正。
為什么有的鄉鎮才有三四名村官?為什么有的鄉鎮有20多名?村委會數量不等式一個原因,但是只有三四個村委會的鄉鎮會多嗎?我認為,只有三四人愿意去任職的鄉鎮不論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相對來說比較惡劣,至少他們在思想上已經贏了!別人不愿意去的他們愿意去,一去就兩三年如一日的扎根在那里,這個是十分值得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