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2010年6月份的畢業生,參加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現進入面試階段。
我于2010年7月在某單位實習,但未簽訂勞動合同。至今檔案在該單位保存。
報考公務員時報名表上考生類別一欄填寫;應屆畢業生,但我報考的職位未要求應屆。
請問我這種情況政審時候會出問題?
謝謝!
回復:請聯系招考單位咨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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