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昆明市教育局信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昆明市市委九屆四次全會精神以及昆明市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 建設教育強市的決定》,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4月9日,昆明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和市編辦聯合下發了《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和《昆明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我市“特崗教師計劃”進入正式實施階段。
根據方案,全市從2008年到2010年,每年將以高等師范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為主要對象,公開招聘300名左右的畢業生作為特崗教師充實到農村中小學校任教,聘期3年。 “市特崗教師計劃”的實施范圍以呈貢縣、宜良縣、晉寧縣、嵩明縣、富民縣和東川區為主,石林縣、祿勸縣和尋甸縣在實施中央“特崗計劃”期間暫不實施 “市特崗教師計劃”。設置了特崗教師崗位,還有代課教師的縣(市)區,原則上實行進1名特崗教師,退1名代課教師的“進一退一”政策。
特崗教師一經聘用,從報到之月起,按國家現行工資制度執行當地定級工資標準,其它福利待遇享受當地現行政策。在特設崗位任教滿一年,經考核合格的,可在原定級工資基礎上向上浮動一檔職務工資(含津貼)。符合相應條件的特崗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參加“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選招;特崗教師的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所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實踐。特崗教師3年聘期滿后,要求重新擇業的,享受云南省當年應屆畢業生的優惠政策,選擇工作單位和崗位。3年聘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學校任教的,經人事、編制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正式在編職工管理,其在特設崗位工作的3年時間連續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