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沾益縣人民政府關于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沾政發〔2010〕35號)和《沾益縣人民醫院2010年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實施方案》(沾人字〔2010〕40號)文件要求,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將沾益縣人民醫院2010年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考對象
取得國家認可學歷、未就過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往屆大中專畢業生。
三、招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 ,作風正派,愛崗敬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為衛生事業獻身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扎實,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5、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往屆大中專畢業生。
6、報考人員的年齡原則上為18周歲以上(199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形:
1、在讀的非2010年畢業的學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在以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員:考試作弊的人員、在報考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面試的人員、通過事業單位考試錄(聘)用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不到所報考崗位工作的人員。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考專業及崗位設置
臨床醫學、醫學麻醉、醫學檢驗、醫學影像、醫學護理、計算機等20個崗位(具體崗位計劃見附表)。
允許相近相關專業報考。
五、報名辦法
(一)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0年12月7日—9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三)報名地點:沾益縣人民醫院多功能廳。
(四)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提供《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加分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畢業生報名時須交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張,并填寫《沾益縣人民醫院招聘醫學類人員報名登記表》。
3.報名工作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按照曲市人〔2010〕30號文件有關規定和報名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
4. 開考比例:招聘崗位的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和特殊專業招考的人員,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低于1:3的,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或招考比例。
5.凡報名的考生只可選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考。
(五)報名費用:
1、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用為100元/人。
2、因報考人員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在以往曲靖市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中因違紀被公示不得參加2010年考試的人員,如通過報名,在報名結束后經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費。
以下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免除報名費用:
(1)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的大中專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勞動部門核發的《零就業家庭聯系卡》及出具的證明。
(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中專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及出具的證明。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大中專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勞動部門核發的《失業證》及出具的證明。
(4)殘疾大中專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殘聯核發的《殘疾證》及出具的證明。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業的生活困難的大中專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證明。
(六) 一些具體規定
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取并經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習畢業的學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云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登記證》)的學生,稱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是否視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若資格審查時沒有相關證明的,不能視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省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過教育主管部門學歷認證的,可以視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七)準考證發放
1、時間: 12月11日
2、地點:沾益縣醫院人事科。
六、考試科目、時間、地點
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考務工作由沾益縣人事局負責組織,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參考應聘人員,需按時參加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總分為250分,公共科目占100分,專業科目占150分。公共科目主要考公共基礎理論知識,復習資料為《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2010版)》;專業科目考所報專業類別的專業知識,復習用書自備,命題參照現行大中專院校教材。
筆試后,在沾益縣人事人才網進行筆試成績公示,并根據綜合成績(即筆試成績與政策性加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確定初選人員名單。
(二)筆試時間:2010年12月12日。
(三)筆試地點:具體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七、選拔辦法
(一)由縣人事局組織實施。
(二)筆試結束后,由縣人事局向社會公告筆試成績。
(三)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確定初選人員。
八、加分條件
根據曲政發〔2010〕39號文件規定,選拔畢業生就業考試的具體加分是:
(一)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和加分分值
1、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于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對少數民族實行照顧的政策意見》規定,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2個貧困村范圍內的彝、回、壯、布依、苗、水、瑤七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條規定范圍之外,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為曲靖市農村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的彝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5分。
(3)生源為曲靖市七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2、優秀運動員:曲靖市生源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動會比賽取得第一名者,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二名或集體項目二至三名者加10分;取得單項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取得單項四至六名或集體項目七至八名者加5分;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者加20分;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者加10分。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4、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其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
6、從2003年開始在云南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7、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8、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加分人員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1、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持《戶口冊》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級公安部門、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2、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憑獎章、獎牌、證書,并經市、省體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4、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志愿服務證》(證上須有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5、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6、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證明(須證明與烈士之間的關系)經當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
1、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期間至12月9日前到沾益縣人民醫院人事科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逾期責任自負。
2、經縣人事局審核后,填報《加分情況匯總表》并附Excel電子文檔于12月11日前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審辦理加分手續,由縣人事局進行公示。
九、錄(聘)用辦理程序
1.確定初選人員后,參照《轉發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號)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改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文件精神,組織初選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余下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由縣人事局組織對擬錄用人員考核考察;
3.由縣人事局對擬錄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節假日順延。
4.經考核和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按曲市人〔2010〕30號文件規定,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和《曲靖市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名冊》,于 12月31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錄(聘)用手續,憑市人事部門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和《云南省事業單位錄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公安機關按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5.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開始一周前,向縣人事局提交《報考人員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由此造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招考信息發布
招考信息于11月25日通過曲靖日報、沾益縣電視臺、《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qjrs.cn)、沾益縣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zyrs.cn/)等對社會公開。
十一、嚴格執行政策,確保考試的公正性
(一)公開招考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及時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
(二)嚴格公開招聘的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招聘工作人員或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法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整個招考過程實行“四公開”,在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
(五)從事考試招聘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考工作進程和有關注事項公告,并保持通信暢通,若因考生通信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對符合就業政策、招考原則、程序和條件的畢業生,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絕接收。
十二、其它
本公告由縣人事局解釋。
業務咨詢聯系人:趙德文
聯系電話:0874-3166695
附件:(點擊下載)沾益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考醫學類大中專畢業生計劃表
沾益縣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沾益縣人民醫院2010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表在線瀏覽
填報單位:沾益縣人事局填報時間:2010年11月4日
序號 | 縣(市)區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單位性質 | 招聘崗位 | 招考人數 | 學歷要求 | 崗位需求專業名稱 | 是否面試 | 備注 |
1 | 沾益縣 | 沾益縣衛生局 | 沾益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 | 臨 床 | 9 | 本科及以上 | 西醫臨床醫學 | 否 | |
2 | 沾益縣 | 沾益縣衛生局 | 沾益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 | 放射科 | 3 | 中專及以上 | 醫學影像、放射醫學、醫學影像技術 | 否 | 統一考甲類試卷 |
3 | 沾益縣 | 沾益縣衛生局 | 沾益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 | 檢驗科 | 2 | ??萍壱陨?/TD> | 醫學檢驗、檢驗學、醫學檢驗技術 | 否 | |
4 | 沾益縣 | 沾益縣衛生局 | 沾益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 | 麻醉科 | 3 | 專科及以上 | 醫學麻醉、麻醉學 | 否 | |
5 | 沾益縣 | 沾益縣衛生局 | 沾益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 | 護理 | 2 | 專科及以上 | 護理、護理學 | 否 | |
6 | 沾益縣 | 沾益縣衛生局 | 沾益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 | 醫院網絡管理 | 1 | 專科及以上 | 計算機類 | 否 |
單位負責人簽字: 填報人:張益彪 聯系電話:0874-316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