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公務員可以調到工礦企業單位嗎?謝謝。
回復:你好,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第十一章第六十三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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