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系統2011年公務員招錄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根據國家稅務局系統基層職位的需要,2011年度公務員招錄中,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為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除上述第一條等特殊情況外,畢業證書落款日期應在2011年1月1日至招考單位通知報到之日(預計為2011年8月31日左右)之間。
國家對“應屆畢業生”的解釋——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請問老師,兩者沖突如何理解?是不是09.10畢業的就不能報考今年的國稅局?
回復:除第一條的四類人員,2009年、2010年畢業的就不能報考今年的國家稅務局系統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為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