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州婦聯擬從縣級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中公開遴選州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0日);擔任科員及以上職務的人員;
(三)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四)熱愛婦女兒童工作,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能積極協作配合,有較強的工作執行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六)身體健康;
(七)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與體檢、確定擬遴選人員、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
遴選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符合遴選條件人員經所在單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下同)同意后,填寫《紅河州婦聯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一份,由所在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名時提交報名登記表及信息采集表,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1份(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
(2)《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須經本人所在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
(4)本人主筆的重要材料1-2份。
報名時間: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23日(周末節假日不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紅河州婦聯組織聯絡部(蒙自市州行政中心州政府辦公樓A632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請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
2.資格審查。
州婦聯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http:/www.hhzrc.cn)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組成。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遴選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經歷業績評價按照州委組織部的相關規定和辦法執行。州婦聯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選。
(三)考察與體檢
考察工作由州婦聯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州婦聯按職位遴選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考察人選出現自動棄權者,從進入該遴選職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體檢按照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規定執行。未按規定時間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
州婦聯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遴選人員名單,報紅河州委組織部審核后,在紅河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辦理調入和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的有關信息通過紅河人才網發布。相關表格從上述網站下載。
(二)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三)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整個遴選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并由州紀委監察局派出第七紀工委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兼傳真):3732735(州婦聯組織聯絡部)
監督電話:3737746(州紀委監察局派出第七紀工委)
附件:
紅河州婦女聯合會
2015年1月13日
紅河州州級機關遴選公務員經歷業績適崗度評價說明
評價維度 | 學習教育經歷 | 工作任職經歷 | 工作業績及其他 |
權重(%) | 30 | 40 | 30 |
評價要點 |
●學習教育經歷的系統性和層次 ●學習教育情況與崗位匹配度 |
●工作任職經歷的復雜度 ●工作任職經歷與崗位匹配度 |
●履職業績情況 ●關鍵業績情況 ●主要工作業績與崗位匹配度 |
各維度評價說明 |
一、客觀性指標評分(25分) 1.基礎分:大學???0分,大學本科22分。 2.大專學歷為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的,加0.5分;本科學歷為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的,加1分。 3.本科畢業院校屬211重點高校,加0.5分;屬985重點高校加1分; 4.既有學位,又有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加1分;僅有學位或學歷的,加0.5分。 二、評委對競爭者學習教育經歷適崗度綜合評分(5分) 一般情況下,主要看競爭者學習教育軌跡,與選拔職位專業關聯度越高得分越高,且同一專業中學習教育經歷系統性、層次性越高得分越高。 |
一、客觀性指標評分(30分) 1.基礎分:21分。 2.在2個崗位上工作過的,加1分;在3個(含)以上崗位工作過的,加2分。 3.在科員崗位任職3-5年的,加1分;任職5年(含)以上的,加2分。 4.在行政村(社區)擔任過大學生村官、干部的,或參與過“三支一扶”等項目的,加1分。 5.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工作過的,加2分。 6.在2個部門或行業科員崗位上工作過的,加1分;在3個(含)以上科員崗位工作過的,加2分。 二、評委對競爭者工作及任職經歷適崗度綜合評分(10分) 一般情況下,主要看競爭者工作及任職軌跡,與選拔職位部門關聯度越高得分越高,且同一部門中職務層次越高、任職時間越長得分越高。 |
一、客觀性指標評分(20分) 1.基礎分:14分。 2.年度考核(2分) ①1年優秀的,加0.5分; ②2年優秀的,加1分; ③3年優秀的,加2分。 3.獲得獎勵、領導批示情況(4分) ①獲縣處級表彰(或縣處級領導批示肯定)1次,加0.5分;2次及以上,加1分; ②獲州市廳局級表彰(或州市廳局級領導批示肯定)的,加1分; ③獲省部級表彰(或省部級領導批示肯定)的,加2分。 二、評委對競爭者工作業績適崗度綜合評分(10分) 一般情況下,主要看競爭者工作業績軌跡,與選拔職位工作業績關聯度越高得分越高,且相似工作業績中工作量越大、工作越重要、難度越高、成績越突出、本人作用發揮越大的得分越高。 |
總體要求 | 為各維度賦分時除參照評價說明外,還要對人選進行對比權衡,合理確定評分檔次和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