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是去年碩士畢業后考到縣上的一名縣級公務員,今年轉正定級,按規定研究生畢業取得碩士學位的不是定級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嗎?可是文件下來,只給我定了科員,想問下老師這樣做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啊?謝謝老師!
回復:你好,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08]20號,第四條第一款: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飘厴I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具體事宜請直接咨詢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詳細了解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