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緊缺急需醫療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為充實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務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擬面向全省公開招聘緊缺急需衛生醫療專業技術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自愿報名、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公平、公正”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招聘對象、條件及名額
1、臨床醫生1名:醫學相關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取得西醫臨床執業醫師資格,年齡35歲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2、男護理1名:醫護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取得護士資格證。年齡32歲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3、主管護師2名:醫護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年齡42歲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5年以上縣級醫院護理工作經驗,限麗江市戶籍。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辦公室(古城區玉福路16號麗江市衛生局院內),聯系電話:0888-5162223。
3、注意事項
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本人身份證、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由市第二人民醫院和市衛生局進行資格審查。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的全程監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市衛生局和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采取崗位能力測試、考核、體檢、公示的方式擇優聘用。每個崗位進入崗位能力測試人員原則上按不低于2:1的比例進行,如果報名人數不足,經請示第八紀工委、市人社局同意后等額開考。崗位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1、崗位能力測試
崗位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測試組,對應考人員進行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體檢
體檢人員確定: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仍不合格的,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考核
采取查閱考生檔案的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4、公示
對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5、審批
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負責監督,并接受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如發現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行為,可向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反映,經調查情況屬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根據麗市人〔2006〕44號和麗市人〔2007〕57號文件要求,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新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考試考核。試用期滿,考試考核合格,按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簽訂后在4年內不得辦理調出手續;考試考核不合格,延長試用期或取消聘用資格。
2、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人事代理試行辦法》(云人〔2006〕26號)要求。
3、未盡事宜,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定辦理。
本公告由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麗江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88-5162223。
麗江市衛生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