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0〕39號)、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事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10〕30號)、《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公告》規定,現就羅平縣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二、資格復審的方式
事業單位的資格復審由縣人事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由招考單位及主管部門集中初審,羅平縣人事局復審的方式進行。
三、資格復審時間:2010年9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資格復審地點:羅平縣中醫院新區門診五樓多功能廳。
五、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縣人事局工作人員。
六、資格復審的對象:報考羅平縣鄉鎮衛生院擬錄(聘)用人員,羅平縣人民醫院、羅平縣中醫院擬面試人員,由各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對象(鄉鎮衛生院由衛生局通知)。
七、資格復審監督:邀請縣紀委、監察局現場監督。
八、資格復審內容
資格復審是對照招聘崗位信息,查驗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是否一致,對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對比審核。屆時若有資格復審不符的報考人員,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復審資格,若報考人員填報虛假信息,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九、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的材料
1、“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準考證》、加分證件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貼資格復審表)。
2、其他學歷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準考證》、加分證件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報考人員書面的未就業保證書、生源地縣級及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及由畢業學校或檔案保管部門密封完好的學籍檔案,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貼資格復審表)。
十、資格復審其他事項
1、2010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以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則取消其資格復審、面試或擬錄(聘)用資格。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考生,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認可其報名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若自行放棄資格復審的,必須在資格復審開始3天前,向羅平縣人事局提交《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的,若自行放棄面試,必須在面試開始1周前,向羅平縣人事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資格復審后通過其他方式就業的,若放棄錄(聘)用資格,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開始1周前,向羅平縣人事局提交《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建議相關錄用主管部門取消錄用資格。
3、自行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和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該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面試或擬錄(聘)用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羅平縣人事局按規定進行公示。
4、資格復審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持所需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接受審核。
5、請各考生注意保持通訊暢通,以便能及時進行聯絡,若無法聯系不能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己負責。
筆試總成績排名(含加分)查詢,請報考考生在羅平縣人事人才信息網或縣人事局查詢。
咨詢電話:0874-8217898 8212659(傳真)
羅平縣人事人才信息網:www.ynqjrs.cn/lp
羅平縣人事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