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根據市院《臨滄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從縣(區)院遴選檢察人員的實施辦法(試行)》以及公開選調公務員的有關規定,結合目前市院機關的人員編制和工作情況,經市院黨組研究,并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國家公務員到市檢察院機關工作。
一、選調崗位與人數
公開選調5名專業技能人員。其中:文秘3名、計算機1名、特殊技能1名。
二、選調要求
(一)基本條件
1、臨滄市內在職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思想覺悟高,組織紀律嚴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時間計算到2010年12月31日),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5、年齡3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
(二)崗位要求
1、文秘崗:需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和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2、計算機崗:需具有計算機及相關專業大學學歷,具備熟練掌握計算機、信息網絡管理等實際操作能力;
3、特殊技能崗:需具有攝影攝像專業技能,熟練掌握攝影攝像技術,具有從事攝影攝像的實踐經驗。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規定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調動情況的。
三、選調方式和程序
選調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采取考試考核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在報名開始前,將報名條件、選調方式和程序在《臨滄日報》和臨滄電視臺予以一段時間的公示,由報名人員自愿到市檢察院政治部報名(也可到所在縣的檢察院政工科報名)并領取報名表,市院政治部負責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中認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要將審核情況通知到本人并說明理由。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9月6日-9月30日。
(二)報名內容
報名人員需填寫《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表樣附后,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半年免冠小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和不相同的工作、生活全身照3張。
(三)考試考察
選調人員均需參加由市檢察院組織的筆試、面試。每個選調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 ,若低于1:3的比例要求,則相應減少選調崗位。
1、筆試
筆試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時間擬定于2010年10月 。
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識、文書寫作和崗位技能知識等。
2、面試
面試時間擬定于2010年10月 。面試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達60分以上,按每個選調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主要考察參加選調人員報名參加選調的動機、所報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以及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個人形象氣質。
(四)考察
考察工作時間擬定于2010年11月 。
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權加計算,即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根據參考人員總成績,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進入考察程序??疾觳扇≌{閱檔案、走訪有關人員及日常表現測評的方式進行。需要走訪的人員包括參加選調人員所在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干部人事科(室)負責人及被考察人員所在科(室)負責人。日常表現測評的范圍是被考察人員所在單位中層以上干部和被考察人員所在科(室)全體人員。
(五)體檢
經筆試、面試、考察等程序考核合格的,市院政治部、監察處組織考察對象進行身體檢查,確認是否符合選調所需的身體條件。
(六)公示
經筆試、面試、考察等程序考核并經體檢合格的,對擬選調對象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市院政治部負責對群眾舉報進行查證核實,提出是否影響選調的意見。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沒有發現有影響選調情形的,報市委組織部予以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1、筆試、面試的試題擬組織人員命題(或請相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合作完成)。
2、市院紀檢監察部門對選調工作全程進行監督。
3、對實施方案(公告)中不清楚的地方,請與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聯系,聯系電話在:0883-2166006。
臨滄市人民檢察院
二0一0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