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威信縣2010年縣城部分學校緊缺學科教師補員考調方案》(一號)公告,經“威信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一號”公告的報考要求作如下補充規定,特此公告:
一、威信一中、威信二中所設置的緊缺學科崗位屬高中部緊缺學科崗位;
二、教齡必須是3年以上(2007年8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三、報考學科崗位必須與本人原所教學科一致;高一級學校教師報考低一級學校教師崗位的不受此限制;
四、筆試或面試結束,被擬錄用人員按“一號”公告規定必須提交報考學科相應層次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威信縣考調工作領導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