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上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在職公務員可否報考?
答: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不能報考。另外,根據《關于印發〈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的通知》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職公務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報考公務員,須經所在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報考。對采取定向招考的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城管交通基層執法職位、食藥監基層執法職位和動衛監基層執法職位的新錄用公務員,在本機關需服務年滿5年。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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