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鹽津縣教育局教職工調動、借用管理規定》和今年秋季學期高中學校缺教師的實際,經請示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初級中學公開選調高中教師,為確保公開選調高中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擇優聘用。
二、選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對象
全縣初級中學在編在崗教師。
(二)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能勝任選聘崗位工作。
2、身體健康;
3、年齡:45周歲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含在讀);
5、所學專業要與選聘崗位相符合。
三、選調名額及崗位
本次共共選調教師15名。其中,高中語文教師鹽津二中5名、鹽津三中1名;高中數學教師鹽津一中1名;物理教師鹽津二中1名、鹽津三中1名;高中化學教師鹽津二中1名;高中歷史教師鹽津一中2名;高中地理教師鹽津一中1名;高中體育教師鹽津二中1名;高中音樂教師鹽津二中1名。
四、選調程序
選聘人員試用期一年,一年后經學校考核合格,報經政府同意,辦理調動手續。
選聘工作在縣監察局、人事局的監督指導下,由教育局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
1、發布選調信息
通過縣教育局網站和電子政務平臺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選調信息。
2、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0年8月16日—18日。報名者持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證、獎勵證書到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報名手續,聯系人:王世生。聯系電話:0870-6621022
3、資格審查: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照招聘條件和學校規定的高中教師條件,逐一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程序。
4、授課能力考評:采取講課的方式,考評實際授課能力,成立專家評議組進行評議,現場打分、當場公布分數。面試時間:2010年8月19日開始面試。面試地點:鹽津二中。
5、公示
向社會公示講課成績,接受社會監督。
6、選用
成績合格,經所在學校同意,予以選用。
鹽津縣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