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威信縣教職工調配管理辦法》和凡進必考的原則,經縣教育局黨委研究決定:威信一中,威信二中,扎西中學、扎西小學、縣第二小學、逸夫小學面向全縣考調部分學科缺崗教師,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考調工作的領導,成立威信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朝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建軍(縣教育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馮天學(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盧 德(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張 勇(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成員)
季大恒(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成員)
晉崇高(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成員)
胡純煒(縣教育局紀委書記)
蘭其江(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王 強(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汪仁良(縣一中校長)
張佐威(縣二中校長)
王顯波(扎西中學校長)
楊 政(扎西小學校長)
劉智銓(縣第二小學校長)
李朝保(逸夫小學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教育局,由教育局副局長張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從教育局各股室選調。
二、考調學校及學科人數
學科人數單位 | 政 治 | 語 文 | 數 學 | 物 理 | 化 學 | 生 物 | 地 理 | 歷 史 | 英 語 | 音 樂 | 合 計 |
威信一中 | 1 | 1 | 1 | 1 | 1 | 1 | 6 | ||||
威信二中 | 1 | 1 | 1 | 1 | 1 | 5 | |||||
扎西中學 | 1 | 1 | 2 | ||||||||
扎西小學 | 1 | 1 | |||||||||
威信二小 | 1 | 1 | |||||||||
逸夫小學 | 1 | 1 | |||||||||
合計 | 2 | 1 | 2 | 1 | 1 | 2 | 1 | 1 | 3 | 2 | 16 |
三、考調范圍及原則
(一)范圍:本縣鄉(鎮)在職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公辦教師;
(二)原則:德才兼備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和奉獻精神;
(二)報考縣一中、縣二中高中部及扎西中學緊缺學科教師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報考扎西小學、縣第二小學、逸夫小學緊缺學科教師崗位的需??萍耙陨蠈W歷;
(四)報考縣一中、縣二中、扎西中學緊缺學科教師崗位的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五)報考縣直小學緊缺學科教師崗位的應具有小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
(六)身體健康,報考中學和小學學科崗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5年8月21日后出生);
(七)教齡3年及其以上(2007年8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報考學科崗位和所教學科崗位相同,專業對口;且2008年—2010年學年度教學成績:中學教師所教學科成績其中兩年必須在全縣同類學科平均水平以上;小學教師所教學科成績三年必須在本鄉(鎮)同類學科平均水平以上(以縣教研室審核的為準);女教師最近三年有產假的,其教學成績考核可往前推一年進行考核。
(八)報考非統考科目崗位的教師,最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以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供的考核依據為準)。
非統考科目:音樂。
五、考調辦法
(一)報考中小學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英語緊缺學科教師崗位的以筆試成績為主。按報考學校學科崗位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選調錄用。
(二)報考小學音樂教師崗位的,以面試成績為主,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調。
六、考調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調工作的基本程序為:(一)發布公告;(二)報名及資格審查;(三)筆試、面試;(四)公示;(五)辦理調動手續。
(一)發布公告。
在威信縣人民政府網、威信縣教育政務信息公開網和教育局大門外專欄就考調類別及學科、考調條件及辦法、考調程序等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2010年8月12日—2010年8月18日。
(二)資格審查。
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威信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
(三)報名。
1、報名要求:分學校、學科崗位報名。報名時須持本人申請(內容:年齡、參加工作時間、近三年所教同一學科縣統測成績、出勤等情況。并經所在學校和縣教育局教研室審查簽署意見)、畢業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2、報名時間:2010年8月19日至201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威信縣教育局人事股。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0年8月24日下午2:30—5:30。
5、領取準考證地點:威信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筆試、面試。
1、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內容為考調學科崗位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2、面試采用現場抽題、現場表演、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
3、筆試及面試時間:
2010年8月25日下午15:00—17:30。
4、筆試及面試地點:扎西小學。
報考統考科目的人員,持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考試;報考非統考科目的人員,持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五)筆試或面試考核工作結束后,分學科按筆試或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學科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調人員。擬調時末位成績并列的考調人員,依次按少數民族、婦女或工作時間長的優先擬調錄用。
(六)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和面試成績,由威信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調人員,并在威信縣人民政府網、威信縣教育政務公開網等媒體公示。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相關政策紀律,并經調查屬實的,取消擬調錄用資格,缺額人員按考調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擬調人員報請縣政府批準后,按人事管理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工作紀律監督
考調期間,工作人員必須公正廉潔,遵守紀律??颊{工作請縣人事和勞動保障局參與,由縣監察局監督實施。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對在考調工作中出現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考調過程中,設立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870—6122775
咨詢電話:0870—6121652
威信縣考調工作領導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