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2006〕5號)、《臨滄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滄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通知》(臨署辦發〔2004〕156號)和《臨滄市人事局關于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通知》(臨人發〔2010〕100號)有關規定,我縣于2010年7月25日組織了全縣2010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筆試?,F將鎮康縣2010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最低分數控制線
根據臨滄市人事局通知,鎮康縣2010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確定為80 分,全縣共報名776人,實參考712人,最高分148.5分,最低分17分。
二、專業技能考試方式
根據我縣實際及主管部門意見,專業技能考試形式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三、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名單
根據《臨滄市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滄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辦法〉(試行)的通知》(臨署辦發[2004]156號)有關規定和《鎮康縣人事局關于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在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按招聘崗位計劃數2倍的比例和該崗位報考者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共191人(擬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名單附后)。
四、資格復審
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考生必須在2010年8月10日至11日到縣人事局專業技能管理股進行資格復審,屆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證明)及畢業證原件。資格復審嚴格按照《鎮康縣人事局關于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進行,若考生所提供的資料與招考簡章規定不相符的將取消其專業技能考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次遞補,且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資格復審仍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或等額進行專業技能考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提供一張小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五、專業技能考試教材范圍
(一) 教育系統(美術教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幼兒教師、代課教師、普師)崗位專業技能考試參考書籍為:中等師范學校教科書(試用本)《心理學教程》(人民教育出版社師范教材中心組編),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二)衛生系統
1、縣計生服務站護理崗位參考書籍為:2009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護理學(師)》內科護理學:第一章;外科護理學:第一章、第三章、第八章、第九章、第三十六章;婦產科護理學: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九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2、縣人民醫院中西醫結合崗位參考書籍為: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系列用書2007《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應試沖刺》(上、下冊)(主編:車念聰、姜春燕、譚勇)第一章、第七章、第八章,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3、鄉鎮新農合辦臨床醫學崗位參考書籍為:2009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應試指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第二部分專業綜合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第十一節、第十二節、第十三節、第十四節、第十五節、第十六節、第十七節、第十八節、第十九章第三節、第四節、第五節、第六節、第七節、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第十一節、第十二節、第十三節、第十四節、第十五節、第十六節、第二十一章,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4、鄉鎮新農合辦、勐捧水利站不限專業崗位參考書籍為:《危機管理理論與實務》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參考書籍由縣人事局提供。
(三)水利系統崗位(水利局、木場鄉水利站)參考書籍為:高等學校教材《水工建筑物》任德林、張志軍編著。第三章、第六章、第八章,參考書籍由縣水利局提供。
(四)縣文體局、交通局、財政局票據中心計算機崗位參考書籍為:《計算機應用基礎》(WindowsXP版),參考書籍由縣人事局提供。
(五)縣交通局、財政局票據中心文秘崗位參考書籍為:《應用文寫作基礎》,參考書籍由縣人事局提供。
(六)縣交通局公路工程崗位參考書籍為:《農村公路施工技術》,參考書籍由縣人事局提供。
(七)司法局崗位參考書籍為:《鎮康縣司法局2010年事業人員招考專業試復習范圍》,參考書籍由縣司法局提供。
(八)國土局礦產資源、工程造價崗位參考書籍為:《全國鄉(鎮)國土資源管理干部培訓講義》,參考書籍由縣國土資源局提供。
(九)鄉鎮統計站崗位參考書籍為:《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統計基礎知識部份:第一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二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第三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五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六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第五節;統計實務部份: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參考書籍由縣統計局提供。
(十)四楞壩水庫財會專業參考書籍為:《會計基礎》(修訂版)參考書籍由縣人事局提供。
參加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必須在市人事局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
六、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 專業技能考試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
(二)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筆試人員務必于2010年8月16日至17
日到鎮康縣人事局專技股領取準考證。不按時參加專業技能考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技能考試資格。
七、筆試試題管理
筆試試題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人事局組織進行試題編制和管理。
八、專業技能考試工作程序
(一)專業技能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即總分為100分。
(二)按1:1或等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崗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必須在55分(含55分)及以上才有擬聘資格。
九、考核、體檢及聘用
(一)考核。2010年8月19日到21日按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名額進行等額考核。若出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考核仍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
(二)體檢。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進入體檢。體檢時間為2010年8月19日上午8:00在鎮康縣人民醫院大廳集中后進行。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組織實施。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體檢仍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
(三)聘用。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事局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按程序上報市人事局辦理聘用手續。
十、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及時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若因報考人員不在指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二)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于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還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整個招聘過程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
(五)為維護整個招聘工作嚴肅性、公正性,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在筆試、專業技能考試、考核、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鎮康縣人事局
二0一0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