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規定,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黨校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到州委黨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
州委黨校宣傳崗1名,文秘崗1名,共2名。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全州各縣市區、鄉鎮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在職公務員。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共同條件
1、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科級以下職務(試用期或規定服務期限未滿的除外)。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干部教育事業,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和知識水平。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其他不宜辦理選調情形的。
(二)具體條件
1、宣傳崗要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有宣傳報道經驗者優先錄用。
2、文秘崗要熟悉文秘工作業務,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和綜合協調能力。
四、公開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組織考試、體檢與實地考察、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http://www.xsbn.gov.cn)、西雙版納州黨建網(http://www.xsbndj.gov.cn)、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黨校網站(http://www.xsbnzwdx.cn),以及在州、縣市委黨校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張貼等方式,面向全州發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條件人員須如實填寫《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黨校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式2份(可從前述網站下載),經所在工作單位蓋章同意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州委黨校現場報名,每個崗位與符合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該崗位選調。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景洪市景亮路28號(州委黨校辦公樓三樓組織人事科),聯系電話:2211521 13578122000
(三)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者所報的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筆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注明。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選調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參考人員的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五)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委黨校組織實施。州委黨校根據面試人員的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選調職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按照選調職位的職責要求,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根據考察結果按照公開選調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公示和辦理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經州委組織部核準后,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西雙版納州黨建網”、 “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黨校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監督電話:0691-2146673(州紀委第二紀工委)
附件: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黨校201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請點擊下載)
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黨校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