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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全縣統計工作,決定在本縣財政核撥機關事業單位干部中選調部分人員充實縣鄉統計崗位,現將有關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職位數:縣統計局計算中心、服務業統計中心統計干部各1名;坎市鎮統計站工作人員1名。(均為財政核撥事業單位)
(二)選調范圍:本縣財政核撥機關事業單位干部。
(三)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責任心強,工作能力和原則性較強;
3.具有正常履行統計工作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三十五周歲及以下,男性,學歷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專業為統計學類或會計與審計類。
5、報考計算中心、服務業統計中心如原屬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必須在鄉鎮基層工作達十年以上。
二、選調辦法
(一)組織推薦
由所在單位以書面形式向縣統計局推薦。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形式,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8日正常上班時間。報名地點為:縣統計局人秘股,聯系電話0597-5832690。
2、所需材料:
(1)選調報名表一份(永定人事人才網下載中心下載);
(2)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一張;
(3)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三)選調方式
本次選調采用直接辦理調動或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
1、直接辦理調動
報名應聘的人數不超出選調職位數,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應聘人員為縣直單位公務員或參公事業單位干部的;
(2)應聘人員為城區(含城郊、鳳城)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干部的。
2、考核擇優聘用
(1)報名人數超出選調職位數;
(2)應聘人員為鄉鎮(除城郊、鳳城外)財政核撥事業單位人員的;
3、考核辦法
(1)由縣統計局組成考核組,對符合選調條件進入考核環節人員進行考核。
(2)實行梯次優先原則
即按照公務員、參公人員、財政核撥事業單位人員三個類別依次進行考核,同一類別進行競爭,剩余名額由下一類別競爭,到某一類別選調人數已滿,則不再對下一類別人員進行考核。
(3)實行量化考核辦法
年度考核分:2011至2013年度考核合格一次3分,優秀一次5分;
工齡分:工齡滿10周年的得10分,超出1周年加1分,不足1周年的不計分;
學歷分:研究生15分,本科10分;
職稱分:取得高級職稱15分,中級職稱10分,初級職稱5分;
評優分:三年內獲得縣處級表彰一次2分,地廳級表彰一次4分,省部級表彰一次6分,國家級表彰一次10分。(同年同一項工作獲不同層次表彰的取最高分,列入考核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以上加分材料)
如出現同分情況,則由考核小組綜合評定,綜合評定分為10分。未出現同分情況,不啟用綜合評定分方法。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考察結果,按與選調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從其他考核對象中從優遞補。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統計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3.體檢的組織:體檢由縣統計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
三、聘用程序
(一)決定聘用人選: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永定人事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相關職位選調人選,按有關規定辦理調配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選調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選調的,后果由選調人員自負。
(二)考核、體檢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的監督。
永定縣統計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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