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 ,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公開選調組織方案:
一、組織機構(略)
二、選調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州林業局決定從我州基層自然保護區機關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科員)崗位1名,即:州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暨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自然保護區管理崗位1名。
(一)報考資格條件。
1.紅河州戶籍,工作滿 5 年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2 .年齡 40周歲以下(1970年 7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大學本科以上。
3、在自然保護區工作,且滿3年以上。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于2010年8月10 日至8月19 日到紅河大道南側天竺路紅河州林業局人事科報名。本人不能按時來的,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三)報考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供學歷證、身份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基本情況以及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進行資格審定。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筆試內容為林業管理基礎理論知識、公共管理基礎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筆試于2010年8月24日 上午9:30分至11:30分在州林業局四樓會議室舉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應變能力。面試考官由州林業局領導小組成員中7人組成。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其他須知事項。
1.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 1 : 3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筆試成績占 30 % ,面試成績占 70 % ,以總成績第一名為考察人選。
(六)體檢與考察: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州林業局組成考察組,對預選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三、保障措施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保密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
(二)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三)主動接受監督,邀請州紀工委領導進入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全過程參與和監督,并受理和處理有關舉報。
聯系人:州林業局人事科劉其建
聯系電話:0873-3857148
紅河州林業局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