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2014年第3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來源: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 閱讀:1110 次 日期:2014-11-01 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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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財政分局、各考生: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3〕67號)的工作部署,為做好我市2014年第3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按屬地管理原則,在我市報名的考生需持有以下一項證件:本市居民身份證、本市居住證、本市工作單位證明、本市在校生學生證件。

二、考試科目及考試模式

(一)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共三科。

(二)考試模式:采用無紙化考試,實行上機答題。每科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三科連考合計180分鐘,中途不設置休息時間。

(三)根據財政部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從2013年7月1日起取消“單科”免試制度。

(四)關于過渡期單科合格成績銜接問題。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單科合格證書(包括《雙科合格證書》、《初級會計電算化合格證書》),按規定允許已取得單科合格成績的考生有1次機會只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報考時間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試題型

(一)《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二)《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三)《初級會計電算化》:由理論題和實務題兩部分組成,考試順序先做理論題再做實務題,兩部分合計算分。理論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題有“用友”和“金蝶”兩種軟件供考生自行選擇,考生需在報名考試時任意選擇其中一種軟件做題,選定后不得重選或重做。

四、成績合格標準

每門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同一考生所有報考科目考試成績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視為通過考試。單科考試成績不滾動計算。

持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單科合格證書報考剩余未通過考試科目條件的考生,所報考科目合格的(其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及《會計基礎》須一次性合格),視為通過考試。

五、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個人網上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

2.報名繳費、考試的流程及方法:

(1)網上提交報名資料。考生登錄東莞財政網,選擇“會計服務”進入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再選擇“考試服務”進行報名??忌仨毺峤徽鎸嵱行У膫€人信息并上傳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碼、相片等重要信息確認提交后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影響由考生個人負責。

(2)網上繳費。報名繳費統一采用“網上支付”形式,考生務必在報名期間完成網上繳費手續。未在指定日期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無效報名。需要報銷憑證的考生,請攜帶報名表和支付憑證到東莞銀行各營業網點領取。

(3)網上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打印。打印時間預計安排在2014年12月8日開始,具體以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的公告通知時間為準。

(4)網上打印報名表??忌鷪竺晒孕写蛴竺恚ㄐ杞泦挝粚徍思由w公章)并妥善保存,以備考后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審查所用。

(5)現場參加考試??忌仨殧y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參加考試。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請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件代替,其他類型的證件和證明一律無效。

2014年第3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時間預計安排在2014年12月13日至21日的周六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請以準考證為準,屆時請留意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公告通知。

(二)各院校和培訓機構集中報名方式:

各院校和培訓機構可通過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的“團體報名”功能按要求完成報名手續。各院校和培訓機構集中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6日至12日。

六、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10〕131號文的規定,考試費為每科65元。

七、考試結果公布及領取證書

(一)考試結果公告

考生考試結束交卷時可立即獲知考試成績。考生可于當期考試全部結束后30日內登陸網站查閱考試結果公告。鑒于考試系統自動改卷評分,考試后將不提供核查試卷的服務。

(二)考試通過人員按以下流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考試通過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后登陸網站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同時進行網上預約。預約時間須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逾期不領取證書將在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誠信檔案予以記錄。

2.考試通過人員在預約日期攜帶以下材料到屬地財政分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內容涉及的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例如學歷/學位證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領取證書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代理人領證時應當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委托人本人簽名的授權辦理領證和確認信息表等事項的委托書。

八、考試大綱及參考教材

(一)考試大綱。

本次考試的考試大綱以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09〕10號)為準。采用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備注: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施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文件精神,財政部對2009年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開始使用新考試大綱。

(二)參考教材。

本次考試參考教材推薦使用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2012年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系列書籍,共四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內附考試環境演示光盤)以及《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習題集》。

(三)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征訂以自愿為原則,如需預訂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錄入報名信息的同時辦理征訂手續,并前往東莞市會計服務窗口繳費和領取教材(地址:東莞市體育路5號健升大廈15樓1501,東莞市會計學會)。

九、其他事項

(一)港澳考生的報名辦法及流程參照以上規定執行,如省財政廳有另行規定的,以省財政廳文件公布為準。

(二)因中級會計電算化考試不作為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之一,且我省《實施辦法》印發后,原《廣東省財政廳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粵財會〔2005〕60號)和《關于會計電算化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會〔2005〕74號)已作廢,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我省取消中級會計電算化考試。

(三)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咨詢電話:22831155。

2014年10月16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會計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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