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充實城區教師隊伍,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需從農村在職教師中通過考試調入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考科目及人數
共招考教師71人,其中高中教師24人(語文3人,數學4人,英語2人,物理3人,化學2人,生物4人,地理1人,政治2人,歷史3人),初中教師38人(語文6人,數學8人,英語8人,物理4人,化學2人,生物1人,政治4人,地理1人,音樂1人,體育3人),小學教師9人(語文3人,數學2人,英語2人,音樂1人,體育1人)。
二、考試科目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基礎知識與技能》,考綱與“從大中專畢業生中招聘教師”的考綱相同。
三、報考范圍、條件及要求
(一)除宛水、雙龍、西寧、虹橋街道和城區市直學校以外(靖外中學屬農村市直學校)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教師均可報考。
(二)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從事教學工作3年以上,且現仍在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上工作的教師。
(三)報考高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所教專業與所需崗位相同,初中教師、高中教師均可報考。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且所教專業與所需崗位相同,初中教師、高中教師均可報考,小學教師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所學專業與所需崗位相同也可報考。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所教專業或所學專業與所需崗位相同,現仍在小學崗位的教師。
(四)報名時間:2010年7月31日至8月3日;報名地點:宣威市教育局;考試時間與“從大中專畢業生中招聘教師”的相同。報名時教師持鄉(鎮)中心學?;蚴兄睂W校證明到教育局報名,有加分條件的,必須提供加分證明,證明上任教時間、任教科目和現工作崗位必須寫清楚,同時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張。
(五)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到l:2方可開考。
四、照顧加分
1、表彰獎勵加分:由縣級及以上政府和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獎勵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給予加分,受表彰獎勵的只能選其中最高一項加分。
國家級表彰獎勵加15分
省部級表彰獎勵加10分
地廳級表彰獎勵加8分
縣處級表彰獎勵加5分
2、現在一師一校任教的,在一師一校任教的時間每任教一年加l分;有間斷的,以最后一次計算,最高不得超過10分。
3、教齡1年加0.7分。
以上三項累計加分。
五、錄取
錄取以報考層次、科目按筆試分加照顧分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考計劃、層次、科目選報用人單位,選報后辦理調動及合同手續。初選人員選報用人單位時若出現相同分數情況,以抽簽的方式確定選報用人單位順序,不愿抽簽的不予錄取。招考計劃的最后一名若出現2名以上同等分數的,一律不予錄取。
六、紀律要求
1、農村在職教師通過考試調入城區工作,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
2、參加此項工作的人員凡有親屬報考的,須實行回避制度;
3、報考者必須符合報考條件,方可報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騙取偽證明或采取其它手段弄虛作假的,經查實,除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外,其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級并3年內不準報考;
4、出具偽證的當事人和法人代表除給予行政處分外,其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級;
5、教師招考錄取后,若發現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補錄。
6、整個工作置于紀檢、監察、群眾的監督下進行。
附:宣威市2010年招聘在職教師計劃表
宣威市教育局
宣威市人事局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宣威市教育局2010年招聘在職教師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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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單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美術 | 體育 | 幼教 | 計算機 | 心理學 | 合計 | 備注 | |
宛水 | 2 | 1 | 3 | |||||||||||||||
雙龍 | 3 | 2 | 5 | |||||||||||||||
虹橋 | 1 | 1 | ||||||||||||||||
合計 | 3 | 2 | 2 | 1 | 1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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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單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美術 | 體育 | 幼教 | 計算機 | 心理學 | 合計 | 備注 | |
民族中學 | 1 | 1 | ||||||||||||||||
八中 | 1 | 1 | 2 | 1 | 1 | 1 | 1 | 2 | 10 | |||||||||
榕城中學 | 1 | 1 | ||||||||||||||||
一中 | 3 | 3 | 3 | 2 | 1 | 2 | 1 | 1 | 16 | |||||||||
五中 | 2 | 2 | 3 | 1 | 1 | 1 | 10 | |||||||||||
合計 | 6 | 8 | 8 | 4 | 2 | 1 | 4 | 1 | 1 | 3 | 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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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單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美術 | 體育 | 幼教 | 計算機 | 心理學 | 合計 | 備注 |
一中 | 1 | 1 | 1 | 3 | |||||||||||||
七中 | 1 | 1 | |||||||||||||||
民族中學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
八中 | 1 | 1 | 1 | 1 | 4 | ||||||||||||
虹橋中學 | 1 | 1 | 1 | 1 | 2 | 1 | 1 | 1 | 9 | ||||||||
合計 | 3 | 4 | 2 | 3 | 2 | 4 | 2 | 3 | 1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