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2014年5月寶安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已完成考察工作,現將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
上午9:30—12:00
崗位編號BA2014001D0022-BA2014001D0063
下午14:30—17:30
崗位編號BA2014001D0064-BA2014001D0111
二、地點
寶安區教育局C棟2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安排
資格復審主要是審查報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與公告及職位表公布的條件要求相符,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
請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接受資格復審:
1.商調人員審查表(附件1,雙面打印,1份);
2.身份證、戶籍本(戶口卡)原件;
3.全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全部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原件;
5.教師資格證原件;
6.職位條件要求的相應職稱證書原件;
7.職位條件要求考生具備招考條件的證明材料,相關榮譽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等原件;
8.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除資格初審時要求提供的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外,還需在復審時提供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原件、工作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工資單原件或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原件(有其中一項即可)。
9.市外戶籍的雇員或臨聘人員視同本市戶籍人員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崗位涉及需計算雇用或臨聘時間的,須提供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合同不足以證明的,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作為證明。
10.需提供《深圳市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1份。市外戶籍人員還須視情況提供《廣東省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和《計劃生育證明》,其中已婚未育的擬遷戶人員或者其配偶為49歲以下女性的,須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女方《廣東省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縣級以上的計生服務機構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凡懷孕或生育一個子女的,須提供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凡懷孕或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的(含雙胞胎),須提供擬入戶地區級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聯系電話:寶安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27750517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1.商調人員審查表.doc》來源于寶安教育網,最近更新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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