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力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省委組織部明電傳真(云組電明〔2010〕79號)精神,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職位要求和范圍
(一)副科級職位
1、鹽津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副主任1名;
2、鹽津縣監察局副局長1名(限非中共黨員)。
(二)職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好,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三)選拔范圍
所有職位面向縣內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含中央、省駐鹽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干部、企業經營管理者公開選拔。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
本次公開選拔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所規定的基本條件,符合報考職位的職位要求,并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必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 (2009年7月1日以前任職)。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的資格。
2、必須具備大學??埔陨蠈W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任期內或在崗期間無直接責任的重大責任事故發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考: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不能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適宜擔任領導職務的情形的干部。
三、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這次公開選拔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公開推薦、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督電話,實行全程監督。
(一)發布公告。根據省公選辦的要求,于2010年7月下旬在《人民日報》、《云南日報》、云南電視臺、云南人民廣播電臺、云南網、昭通黨建網上發布公告,同時縣公選辦分別在鹽津黨建網(http: //yjdj.zt.gov.cn)和鹽津網(http://www.ynyj.gov.cn)上就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的職位、職數、選拔范圍、報名條件與方式方法等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每個人只能在公布的職位中選填報一個職位。
1、報名方式:采取個人自薦和單位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10年7月25日8:30—7月30日17:30。
3、報名地點:縣委公選辦(組織部干部股),聯系電話6631553。
4、報考者須提交以下證件和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獲獎和職稱證件的原件及其復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正面一寸照片3張和電子照片;
(3)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紙張16k,在云南網<http://www.yunnan.cn>上下載)和電子表格,并貼1寸照片。
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公開推薦。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于8月3日前召開會議,對初審通過的人選進行公開推薦,并將推薦得票情況上報縣委組織部。推薦時各單位黨組織要注意引導參會人員綜合考慮推薦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質關,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風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干部推薦參加公推公選考試。
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由縣委組織部審查確定參加筆試的初步人選。
(四)資格復審。由縣“公選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符合條件者發準考證(時間電話通知)。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資格。
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達不到10∶1,不開考,也不再作為選拔職位,已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間結束后可根據公選辦的通知改報另一符合條件職位或放棄報考。
(五)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2010年8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試題由省委組織部從全國通用試題庫中提取。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3、評卷方式:由省公選辦統一組織。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定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比例:筆試結束后,每個選拔職位按照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的,共同確定為面試人選)。
3、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等組成的面試小組負責,當場評定成績。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鹽津黨建網上公告。
(七)組織考察??疾旃ぷ饔煽h委組織部成立考察組,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程序、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疾觳扇€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相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結果將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疾旃ぷ靼凑崭刹窟x拔任用考察實行考察預告制和考察工作責任制。
(八)研究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呈報縣委常委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
根據中央《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h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任前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擬任人選經公示沒有問題反映或舉報的,按規定辦理任職手續;對有反映或舉報,經調查核實不影響任職的,按規定辦理任職手續;經調查核實確有影響任職問題的,報縣委常委會議復議,取消任職資格,在進入考察對象的人選中依次遞補。
(十)辦理任職手續。對決定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按有關規定程序選舉任職的除外),試用期間享受相應職務的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屬事業單位人員,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在正式任職后上報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回原單位工作或按試用前職級層次另行安排工作。對經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可納入科級后備干部進行培養管理。
四、組織領導
公開選拔工作在縣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為保證公選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鹽津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縣委領導下負責公選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和指導。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丁開路(縣委副書記)
副組長: 張正華(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趙聲安(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成員: 何益龍(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楊其明(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局局長)
肖德云(縣政府問責辦主任、監察局副局長)
徐志蘭(縣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書記)
劉進(縣財政局局長)
羅洪斌(縣審計局局長)
鄧光琦(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
廖高云(縣政法委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由何益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人員從縣委組織部抽調,負責承擔具體日常工作。
五、紀律監督
在公開選拔工作中,由縣紀委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參加公開選拔人員要正確對待組織挑選,服從組織決定;在選拔過程中,不準弄虛作假。違反者,取消選拔資格,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參與公開選拔的工作人員,按規定需回避的,必須回避。要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嚴格依法照章辦事。對違反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黨政紀處分。加強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中,除必須保密的事項外,整個工作過程需向社會公開的,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眾參與程度。
未盡事宜由鹽津縣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咨詢電話:6632558、6631553,監督舉報電話: 12380 、6631562)
中共鹽津縣委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