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各類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省委決定,在全省面向社會公開選拔一批廳、處、科級領導干部,我縣將公開選拔24名副科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職位要求和范圍
(一)公選職位
1、中共魯甸縣委宣傳部副部長1名
2、中共魯甸縣直屬單位委員會副書記1名
3、中共魯甸縣委黨校副校長1名
4、魯甸縣精神文明辦公室副主任1名
5、魯甸縣人大民族宗教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1名(限苗族)
6、共青團魯甸縣委副書記2名(其中:女性1名,彝族1名)
7、魯甸縣婦女聯合會副主席1名
8、魯甸縣總工會副主席1名
9、魯甸縣科學技術協會副主席1名
10、魯甸縣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1名
11、魯甸縣衛生局副局長1名
12、魯甸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副局長1名
13、魯甸縣統計局副局長1名
14、文屏鎮人民政府副鎮長1名
15、桃源回族鄉人民政府副鄉長1名
16、茨院回族鄉人民政府副鄉長1名
17、江底鄉人民政府副鄉長1名
18、火德紅鄉人民政府副鄉長1名
19、小寨鄉人民政府副鄉長1名
20、龍頭山鎮人民政府副鎮長1名
21、龍樹鄉人民政府副鄉長1名
22、新街鄉人民政府副鄉長1名
23、水磨鎮人民政府副鎮長1名
(二)職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好,能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創新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善于調查研究,作風深入扎實;密切聯系群眾,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矛盾的經驗和能力。
其中,報考中共魯甸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和中共魯甸縣委黨校副校長的,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報考中共魯甸縣直屬單位委員會副書記的,必須具備三年以上中共黨員黨齡;報考共青團魯甸縣委副書記的,應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熟悉黨和國家有關共青團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領導、協調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強;報考衛生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國民教育的醫療或公共衛生專業。
報考其它職位的應熟悉與職位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
(三)選拔范圍
面向魯甸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含中央、省市駐魯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干部、企業經營管理者公開選拔。
二、公開選拔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本次公開選拔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符合所報考職位的要求,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其中報考縣委黨校副校長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2、必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職);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參加工作時為大專以上學歷的,工作時間必須為200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后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工作時間必須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
3、報考工、青、婦崗位的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其它崗位的年齡應在38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三、工作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從2010年7月21日開始至7月31截止。報名地點設在中共魯甸縣委組織部干部股,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個人只能在公布的職位中選擇填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填寫《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復印有效,紙張16k,并報電子文檔,表格在云南網http://www.yunnan.cn/下載),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并附電子文檔)。
2010年8月1日至10日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資格。
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拔的比例不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二)公開推薦
由各鄉鎮、各部門于2010年8月5日前召開會議,對初審通過的人進行公開推薦。參加會議推薦人員參照個別提拔擔任縣委管理職務推薦人員范圍確定,推薦時綜合考慮推薦人選德、能、勤、績、廉方面的情況。
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由各鄉鎮、各部門審查確定參加筆試的初步人選。
(三)筆試
筆試全省統一定于8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待省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評卷由省公選辦統一組織。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縣委原選派的掛職干部,掛職滿2年的應試者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職數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縣內主要新聞媒體公布。
(四)面試
面試時間定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縣“兩代表一委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不合格者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新聞媒體公告。
(五)組織考察
縣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疾旖Y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六)研究決定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報縣委研究任用。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
按規定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
(八)辦理任職手續
公示后,對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照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或推薦、提名手續,并在縣內主要媒體公布選拔結果。
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適用試用期制的,實行一年的試用期,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勝任的,按規定程序免去所任職務。
四、組織領導
公開選拔工作在縣委領導下,在省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為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魯甸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名單另行發文。
五、有關要求
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公開選拔的重要意義,切實按照縣委的要求和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的部署,積極動員、熱情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踴躍報名參與。同時各相關單位和報名人員,要提供客觀真實的報名材料,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公開推薦和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對提供虛假材料者,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報考人員的責任。要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了解、積極支持,為公開選拔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嚴肅紀律,加強監督,防止和排除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的干擾,確保公開選拔的公正性。
報名聯系電話:0870-8127422
舉報電話:0870—12380
魯甸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