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山市2010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2010年畢業的護理人員需提交護士執業證,鑒于2010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衛生部尚未公布,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2010年畢業的護理人員報考護士崗位,需提供201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準考證;
2. 通過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需提交護士執業證或資格考試成績單,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所報崗位依照筆試成績實行一次遞補。
保山市人事局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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