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山州人事局《2010年文山州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及《2010年硯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結合縣民族歌舞團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一、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主要以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為主。從舞臺形象、自備舞蹈、舞蹈動作模仿、樂理素質測試、才藝展示、普通話、即興表演7個方面測評應試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
二、面試組織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0年8月12日
地點:硯山會堂。
應試者于2010年8月11日下午5點以前到縣人事局三樓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準考證。
(二)面試程序
1.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以2010年6月1日至6月10日報名人員為準。
2.組建面試考官庫。面試考官庫由業務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政治素質高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人員組成。
3、組成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含主考官,其中用人單位的考官數不得超過3人),由縣紀委監察局從面試考官庫中隨機選取。
4.考生抽簽。面試前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5、面試。面試評分標準按滿分為100分計算,考官根據演員現場舞蹈形象、舞蹈動作、表演、樂理、演唱、普通話的綜合表演現場評分。個人綜合得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加權計算,計分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6.成績公示。每位面試人員面試結束,當場通知個人面試成績。所有面試人員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將在文山州人事網或硯山政務網上進行公示。
三、資格復審
1、時間: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
2、地點:硯山縣人事局,由縣人事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
3、內容: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進行審核: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位證、個人學籍材料,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
四、考核、體檢、擬聘用人員的確定,按照《硯山縣2010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執行。
五、紀律要求
⒈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面試地點報到后,由工作人員組織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順序一經抽取不得更改,半個工作日內的所有面試項目均按此順序進行。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證、身份證到面試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⒉應聘人員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聽從工作人員的引領,有秩序地參加面試。
⒊嚴禁在面試考場內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一經發現,取消面試資格。
⒋在面試過程中,所有應聘者只能以面試順序號出現,不得向評委透露任何個人有關信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⒌面試完畢者,應立即離開考場。
硯山縣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