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臨滄市人事局關于認真做好2010年度全市考錄公務員(工作人員)面試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臨人發〔2010〕132號)。我縣2010年度原計劃考錄公務員29名,公安系統13名,鄉鎮黨鎮綜合崗位10名(其中1名緬語翻譯崗因報名人數達不到1:3而不能開考),鄉鎮財政系統崗位6名。2010年度實際考錄公務員28名,進入面試考生共計54人。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全省統一劃定最低筆試控制分數線40分(已按百分比折算),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不低于招考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為100分, 1:1招考的崗位按1:1進入面試最低控制線為70分,其他崗位為60分。
二、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考生本人必須于2010年7月26日至27日到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戶口冊原件,不提供原件的不予認可,享受相關筆試加分的考生還須提供加分證明材料,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凡屬虛報加分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面試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全國任何地方的公務員考試。在單位供職的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面試
我縣的面試考官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選派,面試時間為2010年7月29日至30日,為期2天。面試地點:南傘新縣城四班子樓四樓人大會議室。所有面試考生必須于28日上午7:30以前到新縣城四班子樓四樓人大會議室集中聽取有關面試安排。
四、考核和體檢
此次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考名額進行等額考核,考核合格者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公安局報考人員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擬錄用公安人民警察的人員還需進行體能測試。
五、公示及錄用審批
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組織部、人事局進行7天的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報市人事局審批。
新錄用公務員必須進行任職前培訓,并進行公務員宣誓。
六、有關要求
(一)整個面試錄用工作期間,在組織部、人事局發出面試、考核、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錄用資格。
(二)為維護整個面試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保證公務員面試工作順利進行,在面試、考核、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三)整個面試過程邀請人大、政協、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四)我縣2010年度公務員筆試成績在鎮康縣政務信息網站公布,也可到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股查詢。
中共鎮康縣委組織部
鎮康縣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