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公開遴選工作人員
經歷業績評價實施細則
為確保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達到遴選的條件,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遴選原則,使公開遴選的工作人員能勝任崗位工作任務,結合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遴選崗位職責,特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認真執行昭通市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及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嚴密組織,嚴格程序,嚴守秘密,嚴肅紀律,保證經歷業績評價工作平穩有序進行,真正選拔出素質高、業務精、符合崗位招考條件的人才。
二、組織領導
成立昭通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201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施華滟擔任組長,局領導其他班子成員及紀委、公務員局領導為副組長,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具體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組織實施
昭通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工作由市文體新聞出版局具體組職實施。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市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全程監督。
四、經歷業績評價評委及考察組
為使此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能取得較好的效果,將請7名人員擔任此經歷業績自述評價的評委;請3名人員組成經歷業績評價考察組。
五、經歷業績評價項目
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參加遴選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受表彰情況、崗位匹配程度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分兩個階段進行,一是通過遴選人員業績評價自述評分,權重60%;二是由考察組開展業績考察評分,權重40%。
六、程序步聚
(一)參加遴選人員需準確、真實填寫《昭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用于審核評價。
(二)經歷業績評價領導組對照參加遴選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及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并將相關證件復印件及經歷業績評價信息采集表提供給每位評委。
(三)經歷業績評價。通過聽取遴選人員的經歷業績自述及開展組織考察后對被測評人進行評分。方法如下:
1.遴選人員按崗位抽簽順序進行業績評價自述。自述的內容包括:一是對過去的履職經歷作歸納性評價;二是對近三年工作中的亮點和特點進行評價;三是今后崗位履職的打算。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2.經歷業績評價自述評分。業績評價自述結束后,由評委結合《昭通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信息采集表》、相關證書、遴選人員的自我評價自述情況等按《評分要素表》進行獨立評分。經歷業績自述評價總分100分。其中:學習經歷10分,工作經歷10分,工作實績50分(其中:對過去履歷評份為10分,工作中的亮點和特點為30分,崗位履職計劃為10分),受表彰情況15分,崗位匹配15分。后附《昭通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自述評價要素評分表》。
3.組織考察評分。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等。組織考察總分100分,其中德占25分,能占20分,勤占10分,績占25分,廉占20分。后附《昭通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考察評分表》。
4.經歷業績評價成績評定及計算。通過經歷業績自述評價和組織考察權重加權計算綜合得分。公式如下:
總得分=(經歷業績自述評價得分)×60% +(組織考察得分)× 40%。
5.成績確定。根據遴選人員的得分情況,由領導小組工作人員綜合計算出每個遴選人員的經歷業績評價總得分,經市文體新聞出版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并報經分管第六紀工委審核同意、簽署明確意見后上報市公務員局,由公務局結合遴選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權合成總成績。
六、有關要求
(一)業績評價各項目中,涉及時間計算的,截至2014年10月27日。
(二)每個項目得分,均按最高一項計分,不累計計算。
(三)表彰對象必須是個人,需提供表彰決定和榮譽證書;
(四)考生要提供本人真實材料。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拔資格。
(五)負責業績評價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選拔工作紀律,不得隨意變更評分標準,對發生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嚴肅追究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六)經歷業績評價成績的運用以公告規定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