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為楚雄市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報經州人事局批準,楚雄市2010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4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㈡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㈢崗位空缺、工作需要的原則;
㈣專業對口、考試聘用的原則;
㈤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招考對象、范圍和報考條件
㈠招考對象和范圍
⒈報考市教育系統教師職位的必須是2008年、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限招楚雄市生源。
⒉報考市衛生和計生系統職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萍捌湟陨蠈W歷的畢業生,限招楚雄州生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⒊報考市交通系統職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公路與橋梁、交通土建專業的畢業生,限招楚雄州生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4.報考市建設系統職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建筑類專業的畢業生,限招云南省生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⒌報考市水利系統職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水利類專業的畢業生,限招云南省生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⒍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上述職位可免筆試進行考核招聘,不限生源。
㈡報考條件
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⒊具備招考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它招聘條件要求。
三、報名辦法
㈠招考職位查詢:招考單位、崗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楚雄市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該簡章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可在“楚雄州人事人才網”、“楚雄在線--楚雄市政府門戶網站”、“楚雄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市人事局宣傳欄查詢,也可到報名現場查詢。
㈡報名時間: 2010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㈢報名地點:楚雄市人事局(鹿城東路139號五、六樓)。
㈣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要求畢業生出具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冊原件,報考教師的必須出具《教師資格證書》,2010年以前畢業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縣(市)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經報名資格審查組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即可辦理報名手續,填寫《楚雄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并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荚囐M按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文規定,每人每科收取50元。
㈤報考及錄用比例: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聘用數比例達到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四、考試
㈠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2010年8月14日。
㈡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忌氂?月10日至13日到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㈢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方法為閉卷考試。音樂、體育和美術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包括特長考試(展示)。
㈣成績計算:《公共基礎知識》總分為100分;《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的《專業知識》筆試占85分,特長考試(展示)占15分;考試綜合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占50%、《專業知識》占50%的計算方法折算合成。
㈤成績公布:考試成績于8月25日以前在“楚雄在線--楚雄市政府門戶網站”、市人事局宣傳欄向社會公布。
五、體檢、考察
㈠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考察、體檢人員的確定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錄用數1:1等額確定。若成績相同,則優先確定《公共基礎知識》較高者、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若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職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㈡由市人事局對擬錄用人選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㈢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或工作表現等情況。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楚雄在線--楚雄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天。
七、聘用
㈠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的,按規定程序由各主管部門上報人事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㈡教育、衛生、計生、水利系統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后,分配到山區鄉(鎮)工作,且5年之內不得要求調動。
八、紀律
㈠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㈡考生必須留下有效聯系電話,在市人事局發出筆試、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㈢整個考試錄用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及時受理考錄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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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