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定,經省委組織部批復同意,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面向全省公開選調1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省人大民族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常委會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預算審查監督處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行政處工作人員1名;
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省、州(市)、縣(市)、鄉(鎮)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在職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工作人員。
三、選調資格和條件
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人大工作,廉潔自律;
(二)工作滿5年以上,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四)年齡在40歲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
(六)各選調崗位的具體要求(詳見附表1《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四、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一)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須由現工作單位出據加蓋公章證明一份(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及證明出生年月日、參加工作年限、文化程度、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情況);
(二)報名時須交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紙質表格1份(并附電子版),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張(寬28m m×42 m m),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報名時間:2010年8月2日至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云南省人大代表服務中心一樓大堂(昆明市國防路136號)。
若選調崗位與符合該崗位報名條件人數比例低于1:5,則取消該選調崗位。
五、選調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體檢和考察、確定人選及公示、辦理審批和調入手續等程序進行。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荚嚂r間、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選調崗位和面試人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在省委組織部網站和省人大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計算。
根據參考人員總成績,按選調崗位和體檢人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調入人選。
六、其他事項
(一)公開選調的有關信息通過省委組織部網站(www.cpp.yn.gov.cn)或云南人大網站(www.srd.yn.gov.cn)發布。
(二)報考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接受組織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以上時間如有變動,請注意有關公告,或登陸省委組織部網站、云南人大網站查詢。
聯 系 人:段衛霞 安室翰
聯系電話:18987178361、18987178362
附表:1、《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2、《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點擊下載
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崗位代碼 | 選調崗位 | 崗位性質 | 崗位分類 | 選調人數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參加工作年限要求 | 身份要求 | 政治面貌要求 | 其它選調條件 |
民族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從事民族宗教工作、有較強寫作能力,在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優先。 | |
內務司法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和一定的司法實踐經驗(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A證者優先。 | |
財政經濟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熟悉財政經濟和法律工作,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 |
法制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法學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從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從事立法工作的優先),有較強的文字能力,有一定的調研、分析能力。 | |
農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熟悉農業、農村工作,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 |
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有較強地文字寫作能力 | |
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具有僑界身份或具有外事僑務工作經歷。 | |
預算工作委員會預算審查監督處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財稅、預算、審計或經濟法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從事財稅、預算、審計或經濟法方面工作滿5年以上,有一定調研分析能力和較強文字寫作能力。 | |
辦公廳行政處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會計或者財務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熟悉財務軟件和電腦操作 | |
研究室辦公室 | 行政 | 公務員 | 1 | 40歲以下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無 | 5年以上工作經歷 | 公務員 | 無 | 具有起草各類重要文稿的經驗,在國家、省級報刊公開發表過理論文章,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