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應屆畢業生報考法檢免考崗位資格復審時需要帶哪些資料?謝謝~~
回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不含免筆試者)、免筆試者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尚未辦理的出示成績單等)、筆試加分依據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2010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如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可以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作為畢業證的輔助證明材料;成人教育畢業生則必須于資格復審時取得畢業證書。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對于招考對象為基層機關公務員的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其余已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具體請以正式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