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一、關于“一次考試,二次調劑”
為充分利用考試資源,提高考試效率,降低考試成本, 2014年下半年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招考按照“一次考試,二次調劑”的方式組織實施。凡參加我區上半年公務員招考(包括上半年選調生招考等同步招考)但未被錄用的考生均可自愿報名參加選拔。經資格復審合格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依照考生上半年參加全區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分職位按1:3(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經面試、體檢、考察后,擇優錄用。
全區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仍采用免筆試招考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即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不受是否參加過上半年招考的條件限制,只要考生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就可報考。
二、關于報考條件
1、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能否報考?
答:能夠在資格復審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網絡教育、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專業、學歷等)的可以報考。
2、留學歸國人員能否報考?
答: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留學歸國人員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無法出具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取消面試資格。
3、持輔修、第二學歷證書者能否以輔修、第二學歷專業報考?
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第二學歷證書(畢業證)的,既可以主修、第一學歷(畢業證)上的專業報考,也可以輔修、第二學歷證書(畢業證)上的專業報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讀的高校學生能否報考?
答:不能。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讀的專升本、政法定向培養生、碩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地是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戶籍所在地。
6、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能否報考?
答: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符合招考職位條件,且最低服務年限已滿五年(自錄用文件下發之日算起,包括試用期)的可以報考。
7、對報考者所學專業有什么要求?
答: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為了方便考生報考,請考生仔細閱讀《寧夏回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試行,修訂)》,選擇適合自己專業的崗位報考。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對應的專業大類。對《招考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
8、怎樣理解“相關專業”?
答:考生在高校就讀期間所學專業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有60%以上的課程內容相同,可以確定為相關專業。
9、如何理解“基層工作經歷”?“兩年”如何計算?
答: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或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者,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人員為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的,其基層服務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執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日期為2014年9月25日。因工作單位變化,時間有中斷的,可累計計算。
10、參加了上半年全區公務員招考的“三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如何報考?
答:2014年上半年全區公務員招考筆試分為A、B卷,即報考區直機關、定向“三項目”人員職位等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申論》為A卷,報考其他不限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申論》為B卷,因此,參加上半年全區公務員招考的“三項目”人員,筆試為A卷的,本次公務員招考只能報考基層工作最低年限為兩年的職位,筆試為B卷的,本次只能報考不限基層工作最低年限的職位。
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享受定向招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即從服務期滿2年可以報考定向“三項目”人員職位的當年算起,超過5年不能再享受定向招錄政策。凡被事業單位招聘的“三項目”人員,不能再享受定向招錄政策。
服務期未滿兩年的“三項目”人員不能報考定向職位,服務期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9月25日。
三、關于報名
1、本次報考什么時間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期間,每天8:00至14:00(10月17日當天報名延長至18:00)。
報考人員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2、本次招考報名與上半年公務員招考報名有何不同?
答:本次招考報名時,報考人員憑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可通過姓名和身份證號找回)進入報名系統后,選擇報考職業、填寫個人信息后提交報考申請。上半年筆試成績未達到本次招考確定的各級各類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無報名資格,不能進入報名系統。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的考生,從另一個報名系統進入,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提交報考申請。
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期間,報考人員每天8:00至14: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當天14:00以后,網站報名系統暫時關閉。10月14日至10月17日每日上午9時按筆試成績高低,以1:3(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以1:2)比例公布前一日各職位報名情況,包括報考人數以及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報名序號、上半年筆試成績。10月13日8:00至10月17日18:00期間,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均設定為待審核狀態。在待審核狀態下,考生可以根據前一日公布的各職位報名情況,進入報名系統,自行更改報考職位。2014年10月17日上午9時最后一次公布各職位報名情況。2014年10月17日18:00為考生自由調整報考職位的截止時間,10月17日18:00報名截止后,關閉報名系統,任何考生不能再調整職位,各招錄機關將集中對所有職位報考人員依照上半年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4)比例進行審核。本次招考不進行現場調劑。
本次招考在報名結束后按1:5(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4)比例審核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因此,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相關信息,了解政策和要求,綜合考慮職位需求和個人志愿,選擇適合自己的職位報考。不明事宜可拔打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網上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后果須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等免筆試職位的考生,2014年10月13日08:00至10月17日18:00期間,直接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免筆試考生,可以根據各職位報考人數,經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注銷原報名信息后調整報考職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免筆試職位考生,也可在報名截止之前改報其他職位。
3、考生報名后如何繳費?
答:本次公務員招考報名費120元。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等免筆試職位的考生,資格初審合格者,最遲應于2014年10月19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20元。凡未在規定時間前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
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繳費,每人120元。其他沒有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不繳納報名費。
4、報考人員是否可以隨時查詢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
答:可以。為了方便報考人員了解各職位報名情況,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10月14日至17日每天上午9時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以及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報名序號和筆試成績??忌杉皶r查閱。
5、調整報考職位如何進行?
答:為了便于考生依據各職位報名情況自由調整報考職位,本次招考報名期間(10月13日8:00-10月17日18:00),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均設定為尚未進行審核狀態??忌M入報名系統后,自行更改報考職位,點擊保存后即可完成。
具體程序是:
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期間,報考人員每天8:00至14: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10月17日當天報名延長至18:00),當天14:00以后,網站報名系統關閉。10月14日至17日每日上午9時公布前一日各職位報名情況。10月17日18:00前,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均設定為待審核狀態,考生可在10月13日至16日8:00-14:00,17日8:00-18:00期間,根據各職位報名情況,進入報名系統后,自行更改報考職位。2014年10月17日上午9時最后一次公布各職位報名情況。2014年10月17日18:00為考生自由調整報考職位的截止時間。為了維護本次招考報名工作的良好秩序,確保報名工作的公平、公正,10月17日18:00關閉報名系統之后,任何人不能再調整報考職位。凡有違反者,將按照相關法規嚴肅處理。
報名系統關閉后,各招錄機關將集中對所有職位報考人員依照上半年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4)比例進行審核。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等免筆試職位的考生,2014年10月13日08:00至10月17日18:00期間,直接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免筆試考生,可以根據各職位報考人數,經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注銷原報名信息后調整報考職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免筆試職位考生,也可在報名截止之前改報其他職位。
6、公安機關機關人民警察和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報考范圍有何規定?
答:本次公務員招考不再組織體能測評。因此,本次招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只面向上半年全區公務員招考通過體能測評、取得體能測評合格通知單的考生。
四、關于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如何進行?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審核。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根據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各職位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中,分職位以1:3(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以1:2)的比例確定。報考公安系統法醫職位的,不進行面試,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審核前,由各招錄機關統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含免筆試人員)報名資格證件(包括職位要求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體能測評合格證、會計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等證件)。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
五、關于面試
1、什么是結構化面試?
答:結構化面試是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普遍采用的一種面試方法,其內容、形式、程序、測評標準、評分辦法及考官構成等都是經過組織者精心設計的。在特定場景下,以考官與應試者面對面地交流與觀察為主要手段,測評應試者知識、能力、經驗及儀表氣質等有關素質。
2、如何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答:資格復審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試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按照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免筆試職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者,全部參加面試。
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答: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上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以登陸寧夏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六、關于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答:招錄機關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提出建議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招錄機關根據體檢結果,提出考察人員建議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2、報考公務員對身體條件有哪些具體要求?考生應注意什么問題?
答:國家和自治區公務員招考政策明確規定,報考者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報考者的身體條件須符合原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以及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考生,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
另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精神,除特警職位外,不再開展乙肝項目檢測。
3、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能否申請復檢?
答: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要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按照規定程序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復檢應另選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復檢體檢醫療機構應當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特殊體檢標準》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體檢、考察不合格能否遞補?
答:不能。本次招考規定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該職位不再遞補。
5、懷孕考生如何體檢?
答:對于進入體檢程序的懷孕考生,可以在體檢時暫不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的檢查,也不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疾炜衫^續進行,如果考察中發現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不予錄用。如果考察中沒有發現有影響錄用問題的,暫緩錄用,待考生孕期結束可以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檢查時,完成體檢,并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體檢合格,按照程序進行公示、錄用審批。
七、關于錄用
1、合并招考職位的報考者怎樣錄用?
答:為了給獲得高分的考生創造更高的錄取機率,本次招考部分職位采取“合并招考職位,高分優先選崗”辦法組織實施。具體辦法:職位合并招考的,待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結束后,由招考單位、地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本級紀檢監察部門,組織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名,自主選擇確定具體的職位,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示、審批。
2、本次招考對新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有什么規定?
答:2014年下半年全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規定,凡定向招考“三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人員職位、面向本地戶籍人員或本地生源招考職位、免筆試職位的報考者,須與用人單位、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簽訂期限為5年的服務合同,服務期內不能調動和參加遴選。不簽訂服務合同的,不予錄用。
八、關于招考工作紀律
1、這次招考對報考者有哪些紀律要求?
答:報考者要認真遵守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相關紀律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
2、這次公務員招考在加強監督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充分體現“陽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需嚴格保密的事項外,凡是能夠公開、應該公開的政策規定、具體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數據等情況,都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和相關媒體公之于眾。同時,還將通過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工作監督小組直接監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新聞媒體主動監督、考生代表和家長代表重點監督等形式,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督網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這次招考對違紀違規的工作人員如何處理?
答:這次招考中,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肅查處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對違反招考工作有關法規的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調離現崗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為本次公務員招考的主考機關,不指定輔導教材,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招考公務員考前培訓班。請廣大考生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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