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實解決我區干部職工在數量上不足、專業性上不強與現行工作任務繁重現狀之間的突出矛盾,提高工作效能,節約行政成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聘用職員是指在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中以勞動合同形式聘用,不擔任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占用編制,從事專業技術性或輔助服務性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區聘用職員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聘用職員計劃數的核定,人力資源局負責聘用職員的綜合管理,財政局負責聘用職員的經費安排,用人單位負責聘用職員的直接管理。
第四條 聘用職員計劃數由區聘用職員制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精簡、效能的原則,按照單位人員構成、工作量等進行核定。
第五條 招聘職員必須在核定的人員計劃數限額內進行。
第六條 聘用職員主要分為一般職員和高級職員兩類。其中一般職員分為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文職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為在經開區機關、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性較強工作,在相關領域有一定實踐經驗,能獨立處理相關技術問題的聘用職員;輔助文職人員為在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為完成內部輔助性、操作性工作而聘用的文職人員。
高級職員是經開區高層次服務性工作需要的特殊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除具有一般專業技術職員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有較深的學術和專業造詣,且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特別突出,政府工作特別需要的稀缺人才。
第七條 聘用一般職員必須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身體健康;
(五)專業技術聘用職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本崗位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輔助文職聘用職員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六)符合聘用單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第八條 聘用職員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報計劃。用人單位結合工作需要,每年年初向人力資源部門申報聘用職員使用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聘用崗位、人數、條件、期限等。
(二)發布公告。人力資源部門匯總后,統一在經開區網站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5天。
(三)報名。用人單位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組織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并發出準考證。
(四)考試??荚囉蓞^聘用職員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包括筆試、面試或專業測試。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或專業測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P>
(五)體檢和考察。用人單位對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1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
(六)公示和聘用。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在經開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經查對招聘不產生影響的,按規定審批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第九條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應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訂立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勞動合同文本統一使用規范文本。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為3年,續聘為3年,連續滿6年可簽無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單位對首次聘用的職員,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
合同期滿,經區聘用職員制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延續使用聘用職員計劃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符合條件的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及其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和經開區聘用職員管理有關制度執行。用人單位與聘用職員簽訂、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及時報財政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從用人單位業務經費中解決。
第十三條 聘用職員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聘用職員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并負責實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參照本單位在編人員考核辦法負責聘用人員的考核。對聘用人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用期考核。平時考核重點考核聘用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和出勤情況;年度考核側重考核聘用職員年度工作表現情況。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聘用期考核由人力資源局會同聘用單位及有關專家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聘用職員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用期考核的結果,作為確定聘用職員兌現薪金、是否續聘和獎懲的依據。
聘用職員年度考核與聘用單位在編在崗干部同步進行,聘用職員人數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計算基數,占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干部優秀比例。年度考核結果報送經開區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聘用職員在用人單位工作不足半年的,參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聘用職員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金標準由區財政局統一獎勵;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聘用一般職員的薪金檔次和標準,按照《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專業技術聘用職員薪金標準表》、《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輔助文職聘用職員薪金標準表》執行,
高級職員因崗位特殊需要,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經管委會批準后,實行年薪制。
第十九條 聘用職員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二十條 聘用職員比照所在聘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標準發放通訊費及計劃生育獎勵金。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聘用職員目標考核獎標準比照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數的0.5—1倍系數發放。
第二十一條 聘用職員薪金標準及相關待遇根據本地區社會與經濟發展水平,在適當的時候進行相應調整。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本辦法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一)不按核定崗位類別聘用人員;
(二)未經批準擅自招聘職員;
(三)合同訂立、解除或者終止不及時報相關部門備案;
(四)挪用、冒用聘用職員經費;
(五)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后,現單位與聘用人員的工作關系,在派遣合同期內繼續有效,并逐步消化。
第二十四條 經開區各工作部門在聘用職員管理過程中有違法、失職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立聘用職員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