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他們的就業工作,事關大學生個人事業發展和價值實現,事關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穩定。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終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首位。為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省、市近年來出臺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方面的有關政策進行了梳理解答,希望可以為全市更多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和創業。
公共就業失業登記方面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主要有: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應征入伍、到村任職、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企業吸納、就業見習、自主創業、靈活就業。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主要有:省、州(市)、縣(市、區)級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各類職業(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等。我市市縣(區)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高校畢業生設立服務窗口,免費辦理求職登記或失業登記,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
三、辦理求職、就業失業登記:辦理求職、就業失業登記不受地域、戶籍限制。為辦理求職、就業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以下服務:
1、免費提供招聘信息、參加招聘會。
2、免費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政策咨詢服務。
3、推薦參加一次減免費的職業培訓或創業培訓服務。
4、參加就業見習活動。
5、按規定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
6、免費為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服務(小額擔保貸款、貸免扶補、社會保險補助、稅收優惠、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
7、免費推薦就業,為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
8、按規定提供職業培訓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
企業就業方面
四、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可通過以下途徑:1、企業(用人單位)高校專場招聘會;2、高校組織舉辦的畢業生雙選招聘會;3、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專場招聘會;4、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的專場招聘會;5、網絡招聘會;6、各級人才市場人力資源市場求職;7、其他就業途徑。
五、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或非公經濟組織就業享受的政策: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協助辦理戶籍落戶手續。
到村任職方面
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對象:年齡30歲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和往屆畢業生。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研究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人口較少民族的畢業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優先選聘;本人自愿參加教育、財政、人社、共青團等部門組織到農村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各州市此前已經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可作為選聘對象。
就業見習方面
七、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可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開展的就業見習基地與高校畢業生雙向選擇,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動申請參加就業見習。期限一般為3-12個月。見習期間,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的見習生活補助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由省級財政補助每人每月600元。見習基地為見習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期間或結束后被見習單位正式聘用的,單位應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見習結束后,見習基地應為見習畢業生出具就業見習證明,作為下一步就業依據。見習結束后未被單位聘用的,可繼續享受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就業登記和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有創業能力和愿望的,可享受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政策扶持。
應征入伍方面
八、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享受的優惠政策:入伍高校畢業生由政府補償相應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期間,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軍隊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直接選拔為軍官。
九、退役后享受的優惠政策:服義務兵役退役后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考試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且專門劃出一定比例招收退役畢業生報考者;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計劃單列、專升本考試、單獨錄取),30%比例入讀普通本科;退役后可以根據需要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政策扶持方面
十、高校畢業生申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方式:申請職業技能培訓需到當地就業服務機構咨詢了解職業技能培訓開展情況,可選擇適宜的培訓項目參加;高校畢業生可享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職業鑒定等補貼。有創業愿望和有一定創業能力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創業培訓。
十一、參加創業培訓后享受的扶持政策:參加創業培訓后成功創業人員可申請“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享受首次創業一次性補貼及后續跟蹤服務等政策扶持。
十二、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城鄉居民低保家庭人員、殘疾人、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屬于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可到當地就業經辦機構申請公益性崗位;參加公益性崗位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免收招聘報名費和體檢費。
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個藏區縣和8個人口較少民族(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頗族)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的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
十三、高校畢業生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方式:可向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自主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鑒定要參加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專業能力)考核。經鑒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十四、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主要渠道:1、各縣級就業服務機構及其下屬的街道(鄉鎮)、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2、已經開辦小額擔保貸款推薦承辦業務的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
十五、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1、工商、稅收優惠;2、貼息、免息的小額擔保貸款、“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4、享受培訓補貼;5、免費創業服務。在工商注冊的有創業能力的高校畢業生(包括大學生村官、在校高年級大學生)從事自主創業均可申請創業小額貸款。創業者不受區域、戶口限制。
十六、高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和期限:1、個人申請的小額擔保貸款不超過10萬元;2、合伙經營、合伙創辦企業的,可根據合伙人數,高校畢業生按每人10萬元以內計算,貸款總額不超過30萬元;3、創業成功后,新吸納人員就業的,可根據吸納就業人數,按每人5萬元以內計算,貸款總額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還款方式:到期一次還清,或由借款人與擔保機構、承貸銀行約定分期還款。
十七、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享受工商優惠政策:1、注冊登記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獨資企業不受出資額限制;2、除涉及安全生產前置審批的經營范圍外,新辦小微企業經工商部門備案后允許試營業1年,1年后按照規定辦理工商注冊登記;3、商標權、專利技術、專用技術、高新技術成果等非貨幣資產可作為企業注冊資本;4、可將家庭住所、租借賓館酒店、商場、寫字樓等作為經營場所。
十八、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經營實體享受的扶持政策:從2014 —2017年,我省對畢業學年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經營實體,經項目評審后,每年評選100個,給予3-5萬元無償資助。
十九、高校畢業生創業之后享受的扶持政策:從2014—2017年,我省對經“貸免扶補”或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穩定經營2年以上、帶動就業5人以上、償還貸款記錄良好、并按期納稅的,通過項目評審后,每年評選1000個,協調金融機構再次給予2年期50萬元以內的貸款扶持,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60%給予貼息。
二十、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可享受的優惠政策有: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最長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