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縣(市)財政局,地直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中央、自治區駐哈單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
為做好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和自治區財政廳有關要求,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本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9月9日開始,2014年12月30日結束。
二、培訓對象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規定,凡持有哈密地、縣、市財政部門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必須參加財政部門確定的培訓機構組織的會計繼續教育培訓。鼓勵財務部門負責人及業務骨干參加培訓。高級(總)會計師原則上參加自治區財政廳組織的會計繼續教育培訓。
三、培訓內容
(一)企業類會計人員
1、《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
2、新修訂和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讀。
(二)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繼續教育的重點內容是:
1、《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規范》。
2、《中小學校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3、按自治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的通知(新財會〔2014〕55號)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還必須參加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知識競賽,本次行政事業單位內控知識競賽是本年度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積極組織本單位人員參加競賽活動,鼓勵廣大財會人員和其他社會人員參賽。獲獎的會計從業人員可視同完成當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24學分;參加競賽且成績合格(60分及以上)的會計從業人員,可視同完成當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12學分。本次競賽網上答題時間自2014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
(網上答題地址:參賽人員登錄財政部網站)(http://www.mof.gov.cn)-熱點專欄-點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知識競賽欄注冊后進行答題,系統24小時開放,詳情見哈密政府網公告通知。
四、培訓形式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網絡遠程教育、脫產集中面授培訓和自主學習并行方式??紤]各縣市繼續教育的情況不同,建議縣市安排今年擴大網絡遠程繼續教育試點。會計人員上網學習條件比較好,網絡比較普及的縣市可全面推行遠程繼續教育試點。自主學習作為有效補充。
(一)集中面授學習。企業類會計人員及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選擇面授培訓方式的。培訓課時為24學時(三天),企業類會計人員記24學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記12學分,參加競賽且成績合格記12學分,共計24學分。
(二)自主學習。本年度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考取初級會計實務、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單科合格者,考取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注冊稅務師的會計或會計相關科目單科合格者(以網上查詢成績為準),以及當年發表財經類論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的,可以視同完成2014年度繼續教育。
(三)網上學習。選擇網上學習及因各種原因未按時參加集中培訓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采取網上遠程學習的方式。網上考試合格后由哈密地區會計學會確認當年繼續教育培訓合格。參加網上學習的時間(至少學滿24學時)至2014年12月30日止。
五、培訓機構
承擔本地區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是經哈密地區財政局評估并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的哈密地區會計學會、哈密地區行政學院(地委黨校)、哈密廣播電視大學、哈密地區職業技術學校。會計人員可根據本人居住地址或單位所處地址,選擇上述培訓機構參加面授培訓。
網上培訓由哈密地區會計學會組織實施。
六、繼續教育注冊登記
(一)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且考試合格的,方可按繼續教育管理規定到財政部門承辦的培訓機構進行繼續教育注冊登記,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二)以前年度沒有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的,必須通過網絡培訓形式補齊遺漏課時,合格后,方可連同2014年度繼續教育一并進行注冊登記,并注明補課的繼續教育年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三)繼續教育注冊登記工作,由承辦培訓機構統一集中辦理。
(四)登記時,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對繼續教育培訓機構上報的培訓班總結、考勤記錄、考試成績、教學課件以及對發表論文、參加有關培訓班等視同完成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提供的證書、刊物等認真進行審查,保證每一個會計人員都依法接受繼續教育。
七、組織管理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哈密地區財政局負責全地區范圍內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各縣、市負責本轄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繼續教育工作,積極鼓勵和支持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并為其學習培訓提供必要條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和妨礙會計人員依法享有繼續教育的權利。
(二)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財政機關的管理和監督,加強教學管理,確保培訓質量。
1、培訓班每期定員不能超過150人,培訓師資必須為今年參加過自治區師資培訓的老師,各培訓機構不得聘用其他人員授課。
2、每期培訓班開班前10日內,培訓機構要將培訓班授課教師名單、學員名單、培訓內容、培訓日程安排報同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備案
3、培訓結束后,各定點培訓機構要將培訓工作總結、學習效果自評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
4、培訓機構要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員意見反饋表》(詳見附件)發放到每個學員,由學員直接寄送或由培訓機構收集后交主管財政機關會計管理機構。
5、各培訓機構要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培訓考勤、考核、考試等日常管理制度,培訓機構要嚴格考勤,同時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培訓資料檔案。
6、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要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對于不按規定辦學、教學管理不力、教學質量不高、學員反映不好的辦學機構,取消其辦學資格。
哈密地區財政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