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廣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廣州市環境保護技術設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
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公益一類,正處級。主要任務:參與擬訂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技術標準;承擔重大開發和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等的技術審核;協助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和技術審核等技術支持工作;建立和管理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庫和環保專家庫;開展環保行政管理決策技術儲備工作。
(二)廣州市環境保護技術設備中心
廣州市環境保護技術設備中心,經營服務類,正科級。主要任務:負責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項目運營、管理、維護和開發建設工作;參與涉及危險廢物環境影響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環保固廢處置工藝設計、相關環保技術設備的開發和研制;環保固廢設施運營服務;環保固廢技術咨詢培訓服務;環保固廢設備、儀器儀表采購服務。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局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時間首日,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附件2)執行。
應屆畢業生指2014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附件1);
6、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從化、增城)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所有應聘人員均應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每人只能選擇1個職位。由系統按招考條件自動進行網上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
9月23日上午9時—9月25日下午17時。
(三)網上交費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可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交報名費、考務費共計50元/人(報考免筆試崗位的考生免交報名費、考務費,通過審核即可)。繳費截至時間為2014年9月28日17時,未按期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繳交報名費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且繳費成功人員,應于2014年10月9日中午12時起登陸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算。
(一)筆試
1、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自行上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荚嚂r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含1:3)以上才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
3、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上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陸上述網站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數: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據筆試的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專業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將對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復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和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以及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電話通知面試對象。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面試成績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應聘人員。
五、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所需費用由招聘單位支付。
(二)考核。對體檢合格者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和學習表現、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考核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員。
(三)補缺。若體檢、考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其空缺崗位可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公開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九、本公告由廣州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020-83183606
廣州市環境保護技術設備中心020-83325275
監督電話:020-83203214
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1、廣州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局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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