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免試條件
l、凡符合報名條件,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