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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益性崗位招募貧困家庭、蒙古語授課
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實施方案
根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廳《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意見的通知》(阿署辦發〔2014〕91號)、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于印發2014年開發公益性崗位招募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實施方案的通知》(阿署人社發〔2014〕35號)、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實施意見的通知》(阿署人社發〔2014〕75號)、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于印發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意見的通知》(阿署人社發〔2014〕79號)文件要求,現就全旗開發公益性崗位招募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實施自治區創業就業工程和促進就業三年行動計劃,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力度,全面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我盟各項創業就業政策,建立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積極推進困難家庭、蒙語授課等高校畢業生及其他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就業。
二、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推進街道社區和嘎查村社會服務水平和發展家庭服務促就業,開發公益性崗位,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2014年阿左旗公益性崗位255名,其中盟直155名,旗直100名,解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問題。
三、招募聘用原則
堅持自愿報名、困難援助、公開聘用、屬地管理的原則。
四、招募聘用名額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募聘用名額
2014年阿左旗計劃招募聘用255名,其中盟直155名(被就業部門認定的城鄉就業困難人員95名,高校畢業生60名),旗屬100名(被就業部門認定的城鄉就業困難人員20名,高校畢業生及其它80人)。其中盟直155名直接用于盟直部分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安保、保潔、保綠、保修、服務等服務性公益性崗位。旗屬100名用于旗屬部分機關和基層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崗位。
(二)招募聘用對象及資格條件
招募對象為具有阿左旗戶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列人員: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在崗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1)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家庭的高校畢業生;(2)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3)登記失業滿一年的高校畢業生(如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募人數時,可考慮招募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4)殘疾人高校畢業生。
2.1997年前入學非師范類中專畢業生。
3.民政部門登記在冊選擇自主就業的城鄉退役士兵。
4.被就業部門認定的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按照《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實施意見的通知》(阿署人社發〔2014〕75號)規定認定。
5.旗教體系統招募高校畢業生:具有蘇木鎮農牧區戶籍,2012年9月1日前在各蘇木鎮農牧區學校臨時代課人員,有相對應師范類專科以上學歷(幼教專業可放寬至中專學歷)、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
6.外地戶籍遷入阿左旗時間要求截止為2014年8月1日之前。
(三)招募聘用分配去向
擬招募聘用人員具體分配方向和專業,詳見(《2014年公益性崗位招募聘用職位表附表2、附表3》)。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9月3日—9月17日。(節假日不報名)
(二)報名地點:阿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8室人才交流中心。
(三)報名時需攜帶《2014年阿左旗“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考試報名表》一份、戶籍所轄街道社區、居委會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本人戶口簿、二代身份證、畢業證,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藍底照片2張。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最終考錄后擬入圍人員名單,由人社局負責進行最后資格復審確認。
(四)同時需提供以下證件:
1.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報名須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丟失或者沒有發證的人員,以旗級民政部門證明為準。
2.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報名時,畢業證或就業報到證沒有標識蒙授的考生須提供個人學籍檔案,并在報名表中備注,考試必須用蒙語作答,試卷不能同時出現兩種文字。
3.農牧區戶籍高校畢業生報名須持所在嘎查委員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報名須持本人或父母《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1997年前入學非師范類中專畢業生是指:1997年(含)以前入學,國家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目前尚未就業的中專畢業生,畢業后派遣到阿左旗,并到阿左旗人社部門報到、有完整的學歷檔案并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檔案室的阿左旗戶籍人員。曾受過行政處罰和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經過人事部門安置已經辭職、下崗或買斷工齡人員不在此報名范圍。
6.教體系統報名高校畢業生須持有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及復印件。
7.衛生系統報名高校畢業生須持有與招募專業相對應的畢業證原件。
8.被就業部門認定的城鄉就業困難人員須持旗就業局開具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數與招募聘用人數基本相符時,人社局將直接予以分配上崗。報名人數較多如需筆試:請考生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領取準考證時間、考試成績查詢及后續相關事宜均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開發布,所有考生請及時關注網站(網址: http://www.azqrlj.gov.cn/)。
在報名招募過程中,如遇報名資格條件、崗位人員設置變動或調劑等未盡事宜,由此次公益性崗位招募聘用實施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研究決定。
六、錄取方式
(一)根據報名人員與設定崗位的總體情況,確定直接招募或考錄方式,實行定向分配。如筆試考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等。筆試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進行,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必須漢文答題,選擇蒙文試卷的必須用蒙文答題,不按照要求文字作答,按零分處理,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根據報考招募崗位的設定人數,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在報考人數與所報崗位設定人數的比例低于或等于1:1時,報考該崗位考生的成績高于或等于本次招募考試其它崗位最低錄取分數線,準予招募,低于可不予招募。
(三)擬入圍人員經體檢和公示無異議后,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領取人社局開具《公益性崗位人員分配單》上崗,一周內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研究按報考該崗位人員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
七、優惠條件
(一)報考巴鎮地區旗直部門崗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具有國家承認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埔陨蠈W歷高校畢業生。
(二)報考蘇木鎮嘎查村崗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高等院校??埔陨蠈W歷農牧區戶籍高校畢業生。
(三)報考教體系統幼教全科專業,可放寬至中專學歷。
八、主要職責和生活待遇
(一)主要職責
被就業部門認定的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在各單位公益性崗位上主要從事保潔、園林綠化、公共設施維護、保安等物業管理服務、以及適宜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的其他公益性服務崗位。聘用期限為3年。
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及其他人員,在公益性崗位的主要職責:主要從事促進基層就業、社會保險辦理、勞動關系協調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協管養老服務、殘疾人服務、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便民服務及其社會服務性崗位。聘用期限為3年。
(二)生活待遇
1.被就業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聘用人員勞動報酬由用人單位負責籌集,并按規定給予當地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崗位補貼。
2.被就業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聘用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分別承擔,社會保險繳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3.高校畢業生聘用工作期間,根據(阿署人社發〔2014〕35號)文件規定,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政府生活補貼,參加社會保險并繳費,個人繳納部分按規定由本人承擔,單位繳納部分旗財政參照“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者高校畢業生標準執行,根據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生活補貼以及社會保險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月統一發放和辦理。
(三)人員管理與監督
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實行“誰用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招募聘用人員上崗后,其人事、戶籍、檔案、黨團、考核管理,均參照“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者服務有關規定執行。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高校畢業生日常服務工作等事宜進行監督,旗就業服務局對認定的就業困難人群日常服務工作等事宜進行監督。
1.用人單位應當與被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自聘用之日起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初次聘用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1個月。勞動合同要明確崗位職責、相關待遇、聘用期限等內容。
2.被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到崗服務3個月后,給予補繳社會保險。
3.服務人員中途退出服務崗位,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并提出書面報告報送旗人社局備案。
4.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崗位補貼享受期限與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期限一致。
5.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的;
(2)戶口遷出崗位所在旗(區)的;
(3)連續無故曠工5天或半年內累計無故曠工10天的;
(4)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5)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6)其他法定情形。
6.用人單位對本單位聘用的公益崗位人員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嚴明工作紀律,如有用人單位虛報冒領、騙取崗位補貼的,一經發現,除向用人單位追回所有資金外,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及所在單位的責任。
7.用人單位對本單位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崗位補貼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9.人社部門對轄區內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管理使用情況要定期進行檢查,對違反條件聘用人員和未核準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全部予以辭退。
10.各用人單位要按月向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局上報公益性崗位人員增減變化情況,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局在每月30日前將本旗區上月增減情況報盟就業服務局備案。
11.加強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實名制管理工作。人社部門將當地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信息全部錄入就業管理子系統,并根據人員增減變化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12.各用人單位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由于辭職、辭退、退休及其他原因出現減員而確需增加的,由旗人社局根據實際情況審核補充。
九、紀律與監察
本次招募聘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在招募聘用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招募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單位或個人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8222679,8222675,139474900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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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doc》來源于阿拉善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最近更新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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