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江蘇省省原先單獨組織的教師資格認定補修考試有哪些不同?
答:(1)出題方式不同。由原來省自行出題改為國家統一出題。
(2)考試科目不同:我省組織的考試只開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個科目;全國統考筆試學科按學段分2-3個科目,科目名稱、內容與省考均有所不同,并將原來在認定環節組織的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提前納入到考試環節。
(3)考試參考標準不同:我省組織的考試有指導用書,全國統考沒有指定的參考教材,只有考試大綱。
(4)合格線劃分辦法不同。我省組織的考試,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合格線都是60分。國家統考合格線在考試后劃定,其中筆試合格線由國家統一劃定,面試合格線由省教育廳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