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縣城小學、幼兒園師資力量,進一步優化師資學科結構,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根據縣城各學校教師編制和所需學科教師人數實行考調。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縣城小學、幼兒園缺編教師補充考調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 長:查世海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常務副組長:趙 鑫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皮成伍 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義文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雷啟才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陳良紅 縣編辦主任
成 員:黃云林 縣教育工會主席
周玉梅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正科級督學
梁昌元 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毛新建 縣教育局機關黨委書記
譚應同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臧紹敏 縣教育局副局長
蒲 杰 縣教育局副局長
李潔鋒 縣政府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皮成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教育局、人社局、編委辦抽調有關同志組成。
本次考調在縣公開考調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考調計劃
詳見《貞豐縣2014年縣城小學、幼兒園考調教師人數及專業一覽表》。
三、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截止報名時,貞豐縣符合報考條件的在冊、在編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4、工作年限3年(含3年)以上;
5、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6、現任高級中學、初級中學、職業技術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不能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1、近三年來嚴重違反師德師風,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私自有償補課、兼課等;
4、近三年來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新錄用第一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5、《關于小學、幼兒園教師教材教法過關考試的情況通報》(貞教通字〔2014〕28號文件)中規定不能參加進城考調的人員;
6、不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四、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貞豐電視臺公開發布考調工作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20日—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資格審查時間:8月22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3張1寸白底免冠半身照片。
(2)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貞豐縣2014年縣城學??颊{教師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蓋章。每人限報1個專業。
4、資格審查
由考調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考調資格。
(三)考試
各學科開考比例不少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對考調名額予以核減或取消該學段該專業考調計劃??荚囈来尾扇」P試、試教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試教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主要考察教師的專業文化知識水平,以報考學科教材為主,分為小學和幼兒園兩類。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墩Z文》、《數學》各100分。
筆試時間:8月23日下午
語文學科:14:00—16:30
數學學科:14:00--16:00
筆試地點:貞豐中學
準考證發放時間:8月22日15:30—18:30
2、試教。領導小組劃定各學段各專業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高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招考專業職數1:2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試教人員,若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并列,一并列入試教人員。試教采取說課形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主要考察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對教材的理解能力。試教內容、課題為所報學段的學科現行教材內容。
試教時間:8月25日 上午9:00
3、加分因素。加分因素包括業績加分和邊遠地區加分,業績加分最高為5分,邊遠地區加分最高為5分,分值計入總成績。
(1)業績加分:近五年來,獲縣級以上(含同級教育部門)表彰的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教學教研獎(教學質量、優質課獎)進行加分。其中國家級3分、省級2分、州級1.5分、縣級1分,此項只計最高一次得分,不重復記分,最高分為3分。近5年來有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優秀的加2分。(注:業績指近5年所獲得的各類榮譽)
(2)邊遠地區加分:在農村邊遠地區連續任教5年以上(含5年,下同)的予以加分。一類學校加0.5分,每增加1年,加0.1分;二類學校加1分,每增加1年,加0.2分;三類學校加2分,每增加1年,加0.3分;四類學校加3分,每增加1年,加0.4分;五類學校加4分,每增加1年,加0.5分。加分最高限為5分。從教期間,任教學校類別有變化的,以當前任教學校所屬類別確定加分等次。從教時間計算至2014年7月,此加分項僅限于邊遠地區教師,學校類別劃分詳見附件1。
(四)考核
考核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主要考核德、能、勤、績。根據筆試、試教、加分的匯總成績,按考調專業由高到低排列1:1確定被考核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列入考核對象??己朔譃楹细瘛⒉缓细駜蓚€等次。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
(五)公示
考調過程中,對筆試成績、試教成績、加分情況及擬聘用人員等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聘用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報考小學和幼兒園人員,根據各學段報考專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為序,由報考人員選擇學校??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程序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五、紀律監督
1、為確??颊{工作的公平、公正,縣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監督。
2、考調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守紀律,按照政策規定,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對違反工作紀律的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3、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風考紀,誠信報考,如違反考試紀律,給予紀律處分。報考人員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并經查實的,取消考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未盡事宜,由縣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方案由縣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6612781(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859-6611900(縣教育局監察室)
0859-6610056(縣紀委)
貞豐縣公開考調小學、幼兒園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8月18日
附件:1、學校類別劃分一覽表
2、貞豐縣2014年縣城小學、幼兒園考調教師人數及專業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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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豐縣2014年縣城小學、幼兒園考調教師報名表》來源于貞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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