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
1、培養目標:培養具有社會工作的基本理論、技能與方法以及相關的法律知識,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能在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區、社會福利和保障機構從事社會政策研究、社會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法律咨詢和調解以及心理咨詢和輔導等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2、主干課程:社會學概論、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問題概論、社會政策概論、社會心理學、法學概論、社會統計學、個案社會工作、小組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社會政策與法規。
3、就業方向:在民政、勞動、社會保障和衛生部門,及工會、青年婦女等社會組織及其他社會福利、服務和公益團體等機構,從事社會保障、社會政策研究、社會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評估與操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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