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今年是統計人員繼續教育第四個周期的第三年,仍采用一個周期三年時間集中使用的辦法(即所有持證人員在這三年內須選擇一年參加繼續教育,就算完成本周期的繼續教育任務)。根據福建省人事廳和省統計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閩統〔2004〕培67號)、福建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度統計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閩統辦〔2014〕19號)和龍巖市統計局《關于做好2014年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龍統[2014]3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今年的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將于9月份集中進行,請各有關單位組織統計人員報名參加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一)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從未參加過統計繼續教育培訓的統計人員。
(二)參加過上一輪次統計繼續教育培訓的統計人員。
二、培訓費用:按照閩價費〔2008〕372號文件規定,培訓收費標準為282元,教材費48元,總計330元。
三、培訓科目:專業必修課《統計指標解讀》、《統計術語與熱點問題解讀》、《基層統計分析實用案例》、《統計“四大工程”建設三十問》、《新〈統計法〉解讀》等。
四、報名事項:1、報名時間:8月18日至8月29日;2、報名時需攜帶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和繼續教育證書;3、報名地點:長汀縣統計局法制股聯系電話:3160291
五、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長汀縣統計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