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金融學專業主要培養具有銀行、證券、保險理論基礎知識和掌握銀行、證券、保險業務技術,能夠運用經濟學一般方法分析銀行、證券、保險活動、處理銀行、證券、保險業務,有一定綜合判斷和創新能力,能夠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證券公司、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驗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公司、集團財務公司、投資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門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就業方向:中央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外匯管理局,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證券公司、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驗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公司、集團財務公司、投資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門。
主要課程:《貨幣銀行學》、《微宏觀經濟學》、《財政學》、《國際經濟學》、《國際金融管理》、《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證券投資學》、《保險學》、《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商業銀行業務管理》、《中央銀行學》、《證券投資分析》、《證券發行與承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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